溫州城市大學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是專事于市民終身教育的開放型大學,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具體崗位
詳見《溫州城市大學選調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2.應為黨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5.組宣部新媒體中心主任崗、黨政辦文字秘書崗報考崗位年齡要求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級學院德育管理科科長、學前教育學科帶頭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報考崗位年齡要求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體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3年01月16日—2023年02月10日;
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02月11日—2023年02月1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報名人員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將報名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壓縮文件命名為“報考崗位+姓名”)發(fā)送至電子郵箱:854695451@qq.com。報名日期以郵件發(fā)送日期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溫州城市大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書掃描件;
(3)身份證掃描件;
(4)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電子版);
(5)工作經歷證明;
(6)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其中有海外留學經歷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掃描件,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溫州城市大學會根據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溫州城市大學“通知公告--人事通知”專欄(http://www.wztvu.com)進行公布。
(2)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取消選調計劃,并在溫州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溫州城市大學“通知公告--人事通知”專欄(http://www.wztvu.com)公布。選調計劃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根據條件改報其他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條件資格原因,無法改報的,視作放棄報考。
(二)考核。本次選調采用“筆試+面試”或直接“面試”的考核方式。組宣部新媒體中心主任崗、黨政辦文字秘書崗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考核。筆試總成績100分,主要考查應試者的文字水平和綜合思維能力(不指定具體參考資料)。筆試后,再統(tǒng)一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專業(yè)素質、崗位匹配性等!肮P試+面試”考核方式崗位,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公式計算,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其它崗位直接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資格。如遇最后成績相同者,另進行加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溫州城市大學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溫州城市大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溫州城市大學研究是否安排遞補人員。
三、公示和調動。
溫州城市大學根據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選調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辦理選調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告知事項
1.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由溫州城市大學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yè)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yè)參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更新版)。
2.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溫州城市大學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3.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選調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
4.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5.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以市防控辦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具體要求將于考前通知具體考生。
6.如有疑問,可咨詢溫州城市大學人事處。聯系人:胡老師;聯系電話:0577-88109569。
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7-55877585。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