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及《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文字綜合崗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見《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2023年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全縣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2.全縣在編在崗的全額事業(yè)單位八級職員及以下職級事業(yè)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3.調整異動后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選調(選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進入干部隊伍或現(xiàn)單位時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鄉(xiāng)科級副職(或曾經(jīng)擔任副科級職務)及以上人員;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職經(jīng)歷年限、工作經(jīng)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止至2023年2月15日。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實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需符合公告和職位表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3年2月13日上午8:00至2月15日下午17:30(工作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行政中心620室)。
(三)報名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復印件;
5.符合公開選調(選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審查
在個人自愿報名基礎上,按照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縣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確定筆試人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選聘)全過程。
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調(選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意見,降低筆試開考比例為2:1或相應核減、取消該崗位選調(選聘)計劃。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領取準考證。筆試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由縣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采取筆試+考核面試方式進行?己嗣嬖噷ο蟀撮_考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科目為《申論》,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考核面試時間為30分鐘,分值100分。綜合成績按筆試60%+考核面試40%計算,并進行排名。
五、考察
考察入圍人選按照綜合成績及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并列對象的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入圍人選。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調(選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選聘)全過程。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公開選調(選聘)資格,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僅進行一次。
六、公示
經(jīng)審核確定的擬選調(選聘)人員將在永順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和永順黨建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將會同縣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選聘)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成績必須符合以上限制性規(guī)定,遞補僅進行一次。
七、試用和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不予辦理手續(xù),亦不予遞補。
八、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對本人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公開選調(選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全程接受紀委監(jiān)委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xiàn)象。
3.對違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縣委組織部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5.報考服務咨詢電話:0743—5223843(縣委組織部辦公室);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2023年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2023年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