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蘇州校區(qū)事業(yè)編制輔導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職責與崗位要求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南京赫爾辛基大氣與地球系統(tǒng)科學學院(以下簡稱南赫學院)輔導員1人
(二)崗位職責
1.開展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質教育;
2.指導學生黨團建設和班級建設,按照學校要求開展黨團活動和學風建設,做好新黨員發(fā)展以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3.組織學生參加校、院(系)組織的各項網絡思想教育活動、學術科創(chuàng)活動和文體活動;
4.結合學生發(fā)展需求,開展招生就業(yè)、幫困助學、職業(yè)規(guī)劃、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生事務管理和咨詢輔導工作;
5.參與處理涉及學生的各類突發(fā)事件,維護校園和社會穩(wěn)定;
6.開展與思想政治教育相關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7.做好與學生培養(yǎng)相關的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8.承擔南赫學院輔導員工作;
9.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任務。
(三)崗位要求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素質高,理想信念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強;
2.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
3.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及調查研究能力強,具有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4.紀律觀念和規(guī)矩意識強,遵紀守法,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廉潔自律;
5.身心健康,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yè),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6.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和網絡;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具有高校管理經驗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8.有相關學科專業(yè)背景與海外教育經歷者優(yōu)先;成績優(yōu)良、有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者優(yōu)先;
9.根據(jù)工作要求,需分別入住男、女學生公寓;
10.工作地點前期在南京,待南赫學院搬至蘇州校區(qū)后將主要在蘇州工作。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二)應聘人員須取得或即將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雙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止到公開招聘申請結束之時,以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30周歲以下指199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應聘人員與南京大學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2.因違紀違法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以及尚在處分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尚在處分期內的。
(六)本次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請登錄人才招聘網https://rczp.nju.edu.cn/注冊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個人經歷時間應保持連續(xù);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
(二)設崗單位考核。設崗單位根據(jù)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和面試,并按1:2的比例向學校推薦候選人。
(三)資格復審。學校對設崗單位推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的人員。
(四)學?己。學校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五)綜合評定。學校根據(jù)設崗單位考核、資格復審、學?己说冉Y果,確定入圍人選。
(六)體檢、政審。入圍人選須在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學校對入圍人選組織政審,重點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入圍人選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將從可遞補人選中按照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政審工作將另行通知。
(七)確定擬聘人選。學校根據(jù)綜合評定、體檢和政審的最終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學校在人才招聘網主頁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學校人事管理相關要求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及崗位協(xié)議。
注:考核通過的人員將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未通過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的崗位為事業(yè)編制崗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如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隱瞞事實及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政策和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請。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取消錄用資格:
1.應屆畢業(yè)生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者,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無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進行回避申報的情況;
5.其他不符合錄用資格的情況。
五、聯(lián)系方式
若有問題,請向南赫學院或人力資源處咨詢。
南赫學院聯(lián)系方式:王老師,025-89681170,wangh@nju.edu.cn
人力資源處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張老師,0512-68768888;甘老師,025-89681766。
人才招聘網技術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