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和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結合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2024年寧津縣衛(wèi)生健康系統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4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的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已在寧津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和公立醫(yī)院備案制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y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就業(yè),按當年應屆畢業(yè)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按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中醫(y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202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應聘。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應聘,應當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應聘。
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書后,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相關證書(相應崗位要求的)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外,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4年7月16日之前取得。
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7月。
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寧津縣人民政府網事業(yè)單位招考信息欄)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6日9:00—7月19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0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寧津政府網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19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0日16:00
網上報名后,寧津縣衛(wèi)生健康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鑒于設置專業(yè)要求時參考的專業(yè)目錄未能完全涵蓋舊專業(yè)、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應聘人員及時查閱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yè)目錄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參考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屬于參考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且認為所學專業(yè)為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y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并根據招聘崗位的履職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yè)。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1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津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下載打印《2024年寧津縣衛(wèi)生健康系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因報名系統關閉服務后無法再打印,請及時打印并妥善保管)。
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指定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在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并通過資格初審后,請于2024年7月19日18:00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對材料進行拍照或掃描即可)發(fā)送至郵箱njwjjzgk@dz.shandong.cn,郵件以“姓名+身份證號+減免考務費”命名,并撥打電話0534-5423755進行確認。
減免考務費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2)本人身份證及聯系電話。減免筆試費用認定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本人,通過認定人員報名繳費截止后統一進行免繳費處理。報考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逾期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急需緊缺專業(yè)崗位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比例的,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在寧津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僅限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免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為保障廣大考生的應聘權利,對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人員,招聘主管部門將組織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條件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如果報名人員不參加崗位改報或沒有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不能改報的,考試機構將為其辦理筆試考務費退費。請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考試內容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所有崗位筆試為一套試題。僅限研究生報考的崗位不參加筆試,只參加面試。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將提前在寧津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二)資格復審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對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24年寧津縣衛(wèi)生健康系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否則取消考試資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崗位需明確體現)、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2024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應聘證明;
2、其他人員應聘的,須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3、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應當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6、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基本能力素質。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fā)放的《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免筆試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如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
四、考察、體檢
(一)考察
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和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疾旃ぷ餍〗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處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體檢的,應提前提出暫緩體檢申請。待身體條件允許時擇日安排體檢,同時重新進行考察。申請暫緩時限不得超過一年,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暫緩者體檢及之后的環(huán)節(jié)均不進行,須體檢合格后再行安排,參加工作時間以實際聘用時間為準。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考察、體檢資格造成的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和體檢及其他資格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寧津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受聘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醫(yī)院工作制度,服從醫(yī)院安排。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及時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規(guī)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本次招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寧津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咨詢電話:0534-542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