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濱湖公安分局、濱湖交警大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yè)編制人員身份)9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詳見表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因違法違紀曾受過收容教養(yǎng)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4.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審查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9.在職警務輔助人員;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3.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工作內(nèi)容及條件如下
(點擊查看大圖)
本次招聘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濱湖公安分局、濱湖交警大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濱湖公安分局、濱湖交警大隊采取不同的報名方式。
(1)濱湖公安分局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請考生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填寫),招聘報名時間為11月26日至12月3日,F(xiàn)場報名的考生請攜帶上述報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大專以上學歷包括學信網(wǎng)查詢結(jié)果)、退役士兵證、駕駛證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yè)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到濱湖區(qū)青蓮路58號(濱湖公安分局)門衛(wèi)室辦理報名手續(xù)。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請將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529256183@qq.com郵箱,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招考崗位”。
(2)濱湖交警大隊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請考生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填寫),招聘報名時間為11月26日至12月3日,F(xiàn)場報名的考生請攜帶上述報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大專以上學歷必須同時提交學信網(wǎng)查詢結(jié)果)、退役士兵證、駕駛證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yè)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到濱湖區(qū)蠡溪路255號(交警支隊濱湖大隊)門衛(wèi)室辦理報名手續(xù)。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請將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106673506@qq.com郵箱,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招考崗位”。
2.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進行網(wǎng)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jié)果頁面打印后交驗。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3.濱湖公安分局報名咨詢電話:0510-66070039,濱湖交警大隊報名咨詢電話:0510-85805638;監(jiān)督電話:0510-66070000;崗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考試與聘用
(1)體能測試
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測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交警鐵騎崗位為2000米跑)。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心理測評
體能測試合格后,需要參加心理測評,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
筆試主要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常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錄用比例擇優(yōu)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jù)考生體測、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體檢按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政審)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日常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計劃缺額的,可擇優(yōu)遞補。
四、注意事項
1.本簡章招錄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為1989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為1984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的為1979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報多處,多報視為無效。
4.此次招聘由濱湖公安分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因不及時查看相關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并回復短信、聯(lián)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不配合做好政審、體檢等招錄工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6.錄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達到法定享受退休金個人社保應繳納年限的,應當由其本人在達到退休年齡后自行繳納剩余個人社保金。
7.錄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diào)動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
2024年11月26日
報名表請掃下方二維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