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我市師資隊伍結構,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根據(jù)我市師資需求實際,經(jīng)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4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詳見《2016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ǘ┠挲g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至1998年7月之間出生);
(三)學歷、專業(yè)等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四)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大專學歷人員限如皋市生源或戶籍(戶籍落戶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ㄎ澹┚邆湔衅笉徫凰蟮钠渌Y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
。ㄒ唬﹫竺绞胶蜁r間
1.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wǎng)址:如皋教育網(wǎng)(http://www.jsrgjy.net)。
3.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4.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7月19 日9:00—7月22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16年7月19日9:00—7月23 日16:00。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方視為報名成功。
。ǘ﹫竺⒁馐马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 ×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報名者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在考場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2.如皋市教育局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核,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nèi)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3.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初審通過后所填報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根據(jù)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5.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須達到規(guī)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程序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網(wǎng)(www.jsrgjy.net)公告。取消的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負責通知有關人員,并允許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6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6.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ㄈ┚W(wǎng)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初審通過人員即可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登記表二份,報名登記表打印截止時間2016年7月24日16:00。經(jīng)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6年7月25日9:00—16:00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
四、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由如皋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ㄒ唬┕P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內(nèi)容為相關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查相應學科專業(yè)內(nèi)容、教育學、心理學(約占70%)和相應學科的教材教法(約占30%)。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設60分合格線。筆試不指定大綱、指導用書和教材等。
筆試結束兩天內(nèi),在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如皋教育網(wǎng)公布考生準考證號和筆試成績。
。ǘ┵Y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參加資格復審,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進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等,于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在如皋教育網(wǎng)公布。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由如皋市教育局會同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及下列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大專畢業(yè)生的本人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復印件,退回原件。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