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鄭市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公告
經新鄭市人民政府批準,新鄭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10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1.初中教師36名
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5名,物理5名,化學4名,生物3名,政治3名,歷史2名,地理2名,體育4名,音樂2名,美術2名。
2.小學教師70名
語文35名,數學35名。
二、招聘范圍
2014—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2.學歷條件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yè)條件
要求報考學科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一致。
4.教師資格條件
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相應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相應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5.年齡條件
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條件
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辦法
1.招聘考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分說課和講課兩個環(huán)節(jié)。試講成績滿分100分,其中說課成績20分,講課成績80分。
2.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低于本學科擬招聘名額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時,經招教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為3: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學科招聘名額,核減的招聘名額調劑至其他專業(yè)。
單科報名人數與本學科擬招聘名額比例超過8:1時,該學科增加筆試。筆試成績100分,不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育理論知識、教育法規(guī)知識、時事政治、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級管理等。筆試成績在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新鄭市人民政府網、新鄭市教育信息網等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職位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五、招聘程序
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試講(筆試)、體檢、考核、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在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新鄭市人民政府網、新鄭市教育信息網和新鄭市電視臺發(fā)布招聘公告。同時在新鄭市人社局、新鄭市教體局公示欄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本人現場報名,不得替代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30
3.報名地點:新鄭市教體局(新鄭市北區(qū)學院路新鄭一中門口東側新鄭市教體局)。
4.報名所需材料:1.身份證;2.畢業(yè)證(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3.報到證(或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就業(yè)證明);4.教師資格證;5.打印的紙質“中國教師資格網證書驗證檢索頁”;6.兩張二寸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學科、報名編號、姓名等信息);7.《新鄭市招聘教師誠信登記表》1份(在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新鄭市人民政府網或新鄭市教育信息網下載后需本人手填并親筆簽名)。以上材料涉及證件類均需原件和1套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護照。
5.考試費用:招聘統(tǒng)一免費。
6.其他要求: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