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分面試和試講兩部分。
(一)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從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專業(yè)素質和專業(yè)技能等方面考察應聘人員從業(yè)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為9月8號(周四)上午7點在平陰縣實驗學校(不再下發(fā)面試通知書及電話網上通知)。
面試考官由德才兼?zhèn)洹⑥k事公道、具有相關學科知識和面試實踐經驗的專業(yè)人員擔任,每組考官不少于7人,面試成績由考官現場評判,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二)試講
試講人員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有面試合格人員確定。
試講時間:面試結束時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試講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試講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試講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設定試講合格分數線,試講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列為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若出現試講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試講,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在考察、體檢時,因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中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