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博樂市學前雙語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普及博樂市學前三年教育、雙語教育,深入推進教育惠民政策。經(jīng)市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博樂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10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㈠招聘對象
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yè)生。(含成人高等教育畢業(yè)生)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⒈博樂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含三年服務期未滿特崗教師);
⒉近3年來,在公務員、教師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⒊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㈡招聘條件
⒈招聘限博州戶籍。
⒉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品行良好,志愿從事學前教育工作。
⒊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⒋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⒌招聘崗位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全日制中專學歷需為學前教育專業(yè)。成人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⒍招聘崗位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要求:
⑴母語為漢語或民考漢報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的漢語水平須達到MHK三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⑵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母語為漢語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只能報考漢族崗位。
⒎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考生須具備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不具備教師資格證的須在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備條件(詳見《博樂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崗位設置申報表》)
《招聘簡章》、《崗位設置申報表》、《政審表》及《報名表》,通過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雙湖網(wǎng)http://www.blsdj.com進行公布。
三、招聘程序
㈠報名
⒈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15日
⒉報名地點:博州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北京路與建國路十字路口處西南方向)。
⒊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⒋按要求填寫《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人員報名表和政審表》?忌仨毚_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5.報名費:15元,考試費:40元
㈡資格審查
報名過程中一并進行資格審查和政審,資格審查以及政審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持以下證件:⑴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⑵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⑶在有效期內的MHK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⑷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藍底正面照5張;⑹提供1寸電子照片。
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將審查結果現(xiàn)場告知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7年3月20日在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