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中學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打造皖南名校,不斷優(yōu)化師資隊伍,建立科學、公平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jù)《宣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宣辦發(fā)〔2007〕30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宣城中學公開選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人數(shù)
在市內外公辦高中在編在崗教師中選聘2名教師(語文學科1名,數(shù)學學科1名)。
二、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身體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類推),具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具有中小學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三)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職責要求相同。其中,語文學科本科限于漢語言文學專業(yè),研究生限于學科教學(語文)、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中國古代文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專業(yè);數(shù)學學科本科限于數(shù)學及應用數(shù)學專業(yè),研究生限于學科教學(數(shù)學)、基礎數(shù)學、計算數(shù)學、應用數(shù)學專業(yè);
(四)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學經(jīng)歷(按足年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31日,因單位變化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一)機構改革中分流和試用期內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分期)內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已立案正在受審查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方式、程序和時間
本次選聘采用報考者個人申請、所在學校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方式進行。選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集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安徽省宣城中學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1)參選人員須如實填寫《宣城中學2017年公開選聘教師資格審查表》,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3)所在學校出具的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學經(jīng)歷的證明原件(或提供與學校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4)提供所在學校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由宣城中學負責對報名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為確保選聘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選聘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聘計劃數(shù)。
(三)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專業(yè)知識(含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教材分析與處理能力)。
筆試滿分100分,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60分,達到控制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