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學科和年齡結構,根據(jù)省市有關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計劃招考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43名。其職位、人數(shù)、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戶口在淳安的畢業(yè)生(以2017年5月10日為準)。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部分緊缺專業(yè)學科大專及以上的非淳安籍畢業(yè)生。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長期服務淳安教育的思想準備和奉獻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
4.具有各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資歷、教師資格證及技能要求,能勝任職位工作。
5.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學歷證書和社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取得。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5∶30);地點:淳安電大教師進修學院遠程教育樓三樓1號多媒體教室(千島湖鎮(zhèn)四馬巷1號)。
2.報名方法
(1)現(xiàn)場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對象按要求下載并填寫好《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件3),現(xiàn)場報名時上交工作人員。
(2)委托報名。報名人員確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報名時,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須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外,還要攜帶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限報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所有職位按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shù)1∶2的比例核減招考計劃數(shù)。
3.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見附件2)。
4.報名資格審核。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果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1.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nèi)容:由杭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命題,筆試內(nèi)容為招聘職位的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內(nèi)容。
為保證招聘質(zhì)量,筆試后根據(jù)各學科試卷難度系數(shù)分別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考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規(guī)定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其中招聘計劃2名及以下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5月29日下午2:00-5:30,地點在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千島湖鎮(zhèn)四馬巷1號),逾期不予辦理。
2.面試
面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中小學教師面試主要采用說課形式進行,其中報考音樂、美術學科教師須另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5%;幼兒園教師面試采用說課和專業(yè)才藝展示形式進行,專業(yè)才藝展示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5%。
說課內(nèi)容包括教學設計、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文化水平、板書、普通話、舉止儀表等方面。
(三)體檢
根據(jù)各學科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的標準、程序、方法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教辦師〔2010〕30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體檢有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四)考察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疾煊胁缓细竦,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公示
考察結果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wǎng)和淳安人才網(wǎng)、淳安教育信息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批準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簽訂聘用合同。簽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聘用學校上班,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時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則取消聘用資格。凡是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人員,須在聘用后一年內(nèi)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聘用單位予以解除聘用關系。
五、其他事項
招考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教育局0571-64812695。有關招聘的詳細信息和考試成績可查閱“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wǎng)(www.qdh.gov.cn)、淳安人才網(wǎng)(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網(wǎng)(www.qdhedu.net)
附件2: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材料清單.doc
附件3: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
淳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淳安縣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