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臺商投資區(qū)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入圍對象資格條件現場復審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編辦《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和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漳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漳人社〔2017〕6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報考我區(qū)中小學教師崗位并進入中學面試對象范圍和小學體檢對象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現場復審,現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1.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面試對象復審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時間5月22日下午5: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復審對象:報考我區(qū)中學教師崗位,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名單附后)。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體檢對象復審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時間5月23日
下午5: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復審對象:報考我區(qū)小學教師崗位,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名單附后)。
二、復審地點
漳州臺商投資區(qū)社會事業(yè)管理局501會議室(福建省漳州臺商投資區(qū)角美動車站對面,漳州臺商投資區(qū)行政服務中心辦公樓五樓)。
三、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交:
1.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必須帶有公章的戶主頁和考生本人戶籍頁同復印在1張A4紙上);
3.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領到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的畢業(yè)證明及學信網學籍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位證書);
4.報到證(未領取報到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
5.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三證在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6.與報名表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彩照2張。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請考生把上述1-5項復印件(畢業(yè)證明須原件)按順序裝訂在一起(彩照2張請在背面寫上報考學科、姓名,用小塑料袋裝好,用回形針別在材料上),復審后提交復印件,原件帶回。
四、其他
1.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面試或體檢資格。
2.放棄面試的考生要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由考生本人簽名。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考生的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和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考生的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596-6775216吳老師、莊老師
附件:
1.漳州臺商投資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中學新任教師面試入圍對象名單
2.漳州臺商投資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新任教師體檢入圍對象名單
漳州臺商投資區(qū)社會事業(yè)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