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查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試
1.文化學科面試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講,準備60分鐘,試講15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滿分為100分。試課(模擬課堂)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2.技能學科面試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講和學科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技能學科課堂試講時間、要求與文化學科相同,技能測試內容見《龍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4),滿分100分。
3.面試(含技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在龍灣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及錄取
1.技能學科總成績?yōu)椋汗P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試課成績×40%。
2.文化學科總成績?yōu)椋汗P試成績×40%+試課成績×60%。
3.根據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按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出現(xiàn)各項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加試。
(五)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與考察的入圍對象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費自負。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其空缺名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對象,在龍灣教育網、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滿無異議者,按規(guī)定程序落實聘用學校和崗位,高中按成績高低為序在需求計劃公布的崗位中進行自主擇校,初中、小學、幼兒園采用隨機搖號的方法落實聘用學校和崗位(擇崗前公布)。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同時聘用人員與聘用學校簽訂三年服務期(含試用期一年)合同,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要求流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二)未按規(guī)定時間取得畢業(yè)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一律不予錄用。
(三)資格審查將始終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五)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進行手機驗證(必須為浙江省內手機號碼)。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報考人員必須在2017年7月14日—7月15日期間內注冊并提交報名信息。不提交報名信息的視為無效報名。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六)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七)其他未盡事宜將由區(qū)教育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整個招聘過程的各項公告及結果均在龍灣教育網、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及時登錄查詢。
(八)本公告由龍灣區(qū)教育局、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龍灣區(qū)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監(jiān)督電話:龍灣區(qū)教育局法制監(jiān)察科86387188
附件 1.龍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shù)和崗位一覽表
2.龍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龍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提供要求
4.龍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
溫州市龍灣區(qū)教育局 溫州市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