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考聘用高中教師公告
淳安縣教育局直屬三所普高和千島湖中等職業(yè)學校,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在第一次招聘的基礎上,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根據(jù)省市有關規(guī)定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淳安教育“名校、名師、名校長”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縣委辦〔2016〕104號)、淳安縣人社局《關于印發(fā)〈淳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操作規(guī)程(試行)〉的通知》(淳人社〔2016〕12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考聘用高中教師10名。其職位、人數(shù)、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考聘用高中教師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長期服務淳安教育的思想準備和奉獻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
4.具有各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資歷、教師資格證及技能要求,能勝任職位工作。
5.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直至相應職位落實聘用人員為止(報名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招聘單位根據(jù)各職位報名情況適時分期分批組織考試考核,并依據(jù)職位招聘情況適時在單位網站更新招聘計劃內容。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辦公室。
3.報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招聘單位可選擇以下多種方式接收應聘材料。
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稿發(fā)至各招聘單位郵箱(郵件標題內容需注明“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姓名”);
郵寄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材料復印件郵寄至各招聘單位辦公室;
應聘者無論選擇何種方式報名,在投遞報名資料后均應主動電話聯(lián)系招聘單位確認是否接收。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提交應聘材料的,通知參加面試時需帶應聘材料原件以備審核。
4.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考聘用高中教師報名表》和《2017年淳安縣公開招考聘用高中教師報名材料》所列內容。
(二)資格審查。根據(jù)各職位招聘條件和要求,由招聘單位在考試考核前對應聘者材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考核,并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
(三)考試考核
1.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少15個工作日后,各招聘單位根據(jù)各職位報名情況,組織考試考核工作,具體時間由各招聘單位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應聘者?荚嚳己巳藬(shù)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2.考試考核方式為面試,面試形式主要有雙向交流、上課、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等,具體采用何種形式由招聘單位視情選擇確定后在面試前告知應聘者。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時要求應聘者隨帶本人身份證,遲到30分鐘以上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四)體檢
根據(jù)各學科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的標準、程序、方法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教辦師〔2010〕30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體檢有不合格的,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考察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疾煊胁缓细竦模疵嬖嚳偝煽儚母叻值降头忠来翁嫜a。
(六)公示
考察結果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淳安教育信息網和各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