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棗莊市臺兒莊區(qū)中小學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臺兒莊區(qū)教育系統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棗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報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2017年棗莊市臺兒莊區(qū)中小學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7年棗莊市臺兒莊區(qū)中小學學校計劃招聘教師6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學歷及專業(yè)要求等見《2017年臺兒莊區(qū)中小學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附件)。
部分專業(yè)相同的崗位合并招聘,待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應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挑選單位,當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yè)。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臺兒莊區(qū)常住戶口(2017年8月1日前具有)。
碩士研究生、2017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不受戶籍地限制;應聘面向全國招聘崗位的人員、父母或夫妻一方在臺兒莊區(qū)有正式工作(以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界定)的人員、父母具有臺兒莊區(qū)常住戶口的人員不受戶籍地限制。
(五)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8月1日11:00至8月4日16:00。
報名網址:www.tez.gov.cn(臺兒莊區(qū)人民政府網站)、www.tezrsrc.gov.cn(臺兒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閱讀招聘簡章并理解后,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含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網上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17年8月1日11:00至8月4日16:00。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17年8月1日11:00—8月5日16:00。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指定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8月16日14:00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以及《2017年臺兒莊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8月4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臺兒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qū)政府一樓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管理科)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計劃核減情況將通過臺兒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現場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7年臺兒莊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準考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與網上報名所用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為準,專業(yè)的認定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報到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級名稱及編號網上報名時須在備注欄填寫),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8月1日之前取得)。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以臺兒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為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現場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