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
面試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對象按下列條件確定:
(1)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可進入面試。如遇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
(2)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筆試(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但:
(1)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及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請關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2.綜合成績計算
2.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即: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綜合成績,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聘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和出具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于面試工作結束5個工作日后開始開展。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具體負責,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己诉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二)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三)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四)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五)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或資格證件的(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截止2017年8月2日,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且無正當理由的;
(七)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八)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
九、簽訂《勞動合同》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用人單位(學校)與擬聘用的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凱里市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順延遞補,但須達到:(1)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2)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須遵守《凱里市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五條“因工作需要,可在凱里市范圍內不同學段、不同學校、不同崗位之間進行交流輪崗或工作調整”之規(guī)定,服從市教育和科技局工作調整,并重新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jiān)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一、本《方案》由凱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855-8223107凱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人事科
附件:1.凱里市教育系統(tǒng)2017年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xlsx
2.2017年凱里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doc
凱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7月23日
1.凱里市教育系統(tǒng)2017年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xlsx
2.2017年凱里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