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推動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1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教師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成立明光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監(jiān)察局、編辦、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衛(wèi)生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領導和指導招聘工作。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計劃
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與履行教師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生)。
7、教師資格和學歷條件
(1)高中(含職高)教師為師范類或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其中:報考職高教師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須在被聘用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師為師范類?苹蛉〉孟鄳處熧Y格證書的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小學教師為師范類或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
(4)幼兒園教師為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學前教育專業(yè)?萍耙陨蠈W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于7月20日在明光市政府網、明光先鋒網、明光電教網、明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以下合稱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8月4日(雙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點在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明光市龍山東路1號,原四中)。
咨詢電話:0550-8153630,0550-8151525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2年畢業(yè),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含2012年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服務期滿二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服務期滿未取得證書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市、縣兩級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應聘人員須填寫《明光市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二),簽署誠信承諾意見。報名時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反面注明報考學段、學科、姓名)。
4、應聘人員按招聘學段和學科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學段學科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少數緊缺學科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學段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于8月5日工作時間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tǒng)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