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合肥市包河區(qū)2012年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公告》規(guī)定,經復檢和遞補程序,以下名230名同志體檢合格,進入考察階段,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合格進入政審程序名單
初中語文:周揚海 謝 萍 張媛媛 劉曉敏 嚴 敏 余 靜
初中數(shù)學:汪 玥 錢李華 王麗利 張璟瑞 武 慧 許俊楚 王 川
初中英語:王小丹 軒文娟 洪 鋒 孟 瑤 潘 虹 童娟娟
初中政治:史敬瑋 魏紅霞
初中歷史:方 元 肖德玉 屠明慧
初中地理:張 強
初中物理:舒冬冬 劉守信 朱少祥 蔡 麗 苗毓亭 孫 奇 許小超 胡 悅 馬 志 吳利生
初中化學:魯禮琴 陶柳森 吳 翠 徐 蓉 許梅花
初中音樂(聲樂): 孫 楊
初中體育(健美操):王 建
小學語文A組:張加佳 楊 妍 周華勝 卓雪梅 許 艷 許 蓓 李靈芝
曹曉雅 陳 娟 施貴林 郭 云 楊麗軍
小學語文B組:段文娟 戴王麗 周冬青 符紅燕 許金星 胡 月 孫莉紅
鄒巧林 李 芳 張 玉 黃 琴 繆蘭蘭 陶庭芬
小學語文C組:陳 娜 方 慧 朱琰琰 艾運娣 陳 英 劉凌云 付米米
張 杰 鄭小燕 汪康康
小學語文D組:繆 瓊 周文娟 刁曉娟 劉小磊 張 麗 方 芳 褚緒銀
時光尼 王桂梅 賈云燕
小學語文E組:陳萬紅 丁龍情 程順開 張亦涵 汪 飛 趙 倩 茆薇薇
王 佳 張榮榮 周琴琴 張思思
小學語文F組:陳丹丹 朱 婧 李 雅 邢素萍 劉欣宇 王艷艷 黃 璐
張正鳳 陳 美 張文文 王志俠
小學數(shù)學A組:王錫述 張 云 馬 斌 吳巧靈 李 莉 陳 凡 汪正輝
葛 斌 陳【育】 劉 靜 左 萍
小學數(shù)學B組:朱玲玉 方勤勤 李善勤 歐陽婷婷 林 艷 江 琳 吳珊
劉秀娟 武艷艷 宋春萍 徐臨雁 俞來紅 周京晶
小學數(shù)學C組:洪艷艷 沈 芹 呂淑婷 吳曼曼 吳申霞 吳天生 錢金玲
謝晶瑩 沈 莉 劉艷芬 唐 影 匡 霞 吳 靜
小學英語:孟 娜 郎建華 康玲玲 王 芳 楊麗麗 鄭薇薇 徐可敬
李閱文 李 湄 王娟娟 鄭 芳 吳 雯 裴夢婷 黃 靜
小學音樂:方艷紅 汪 艷 汪 靜 張盼盼 馮 利
小學音樂(舞蹈):陳愛華 馮娟麗
小學體育:范 宿 張 蕓 繆 妙 胡榮來 吳海濤 張 磊 余華凱
陳 思
小學體育(足球):馬 飛 孫利青
小學體育(乒乓球):程家飛
小學體育(羽毛球):余 偉
小學美術:張正萍 郭 菁 朱蘭華 朱曉娟 周小芳 劉夢云 楊秀月
小學美術(國畫):胡雯雯
小學科學:張 永 葛春影 王麗娟 魯當陽 王 敬 孫倩倩
小學信息:王晶晶 陳曉玲 單二盼 邵鴻雁 黃巍巍 羅文君 劉 慧
幼教A組:王丹丹 韓大艷 朱曉旭 江 巖 陸婷婷 錢亞玲 李海霞
張雨涵 姚晴晴 潘春麗
幼教B組:張 揚 檀晶晶 華琳琳 王銀莉 鄧文鳳 戈慶梅 賀 婷
郭莎莎 趙曉翠 許維亞
幼教C組:鄧祖芝 翟夏婉 丁煜倩 疏臘琴 趙 龍 張 冀 倪俊杰
陳玉華 莢麗玲 賈霞磊
請上述人員于2012年7月30日17:30前將考察材料(須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包河區(qū)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區(qū)政府南樓531室)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所空名額按相應崗位成績高低等額遞補一次。
二、考察內容與所需材料
1、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提供以下內容的考察材料一份,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1)品德:政治立場、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工作主動性、事業(yè)心、團結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在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情況以及在重大政治問題上是否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識和專業(yè)水平、業(yè)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3)績效:主要了解被考察者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實績和獎懲情況。
(4)遵紀守法情況,以及有無不良表現(xiàn)等情況。
2、歷屆畢業(yè)生(包括待業(yè)人員、人事檔案關系在各級人才服務機構托管的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地社居委(村委會)和街道提供以下內容的考察材料,政審材料加蓋社居委(村委會)或街道公章。
(1)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場、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工作主動性、事業(yè)心、團結合作精神等。
(2)社會表現(xiàn)方面。
(3)遵紀守法情況,有無參加邪教組織,有無經濟問題以及有無不良表現(xiàn)等情況。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原件。
3、應屆畢業(yè)生
由所在學?疾炜忌谛F陂g的政治表現(xiàn)、思想品質、完成學業(yè)、參加社會實踐、獎懲情況和有無不良表現(xiàn)等情況,并加蓋院系公章。
三、其它
1、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考察材料者,在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進行體檢、政審。
2、相關結果擇日在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留意關注網(wǎng)上動態(tài)。
3、請瀏覽過此通知的考生回復電話:0551-3357793。
4、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51-3357793(包河區(qū)教育體育局);0551-3357296(包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區(qū)教育體育局
合肥市包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