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2017年12月全省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共科目筆試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川人社發(fā)〔2011〕36號、人社部規(guī)〔2016〕3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南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公辦學校教師104名,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專欄)。
一、招聘對象
面向戶籍地或生源地是南江縣的畢業(yè)生(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公開考試招聘符合《巴中市南江縣2017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相關崗位要求和《公告》中的其它要求的人員。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具備《南江縣2017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崗位表》相關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政審時,出生時間檔案記載年齡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以檔案最先記載的為準。
4.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6.其它單位服務期未滿的。
7.本人不愿承諾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五年的。
三、招聘計劃
詳見《崗位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0日。
(二)報名方式:考試招聘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址: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崗位表》及公告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jīng)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南江縣人社局將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wǎng)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南江縣2017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不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進行體檢前和政審考察時確定。南江縣在編教職工要報考的,必須在報名前征得南江縣教科體局同意方可報考,否則網(wǎng)上報名參加考試無效,責任自負。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2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和《報考信息表》到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專業(yè)科目考試或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南江縣人社局事管股(聯(lián)系方式:0827-8227499)。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7年11月20日前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所繳費用,于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