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吉首大學創(chuàng)辦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張家界市兩地辦學,校本部位于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學校是湖南省屬綜合性大學,國家民委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博士人才培養(yǎng)高校(已公示為博士授權單位),《武陵山片區(qū)區(qū)域發(fā)展與扶貧攻堅規(guī)劃》重點建設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質量評估優(yōu)秀高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國家自科基金地區(qū)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申報資格的高校。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校紀檢監(jiān)察室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P>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個;招聘計劃2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輔導員崗位1:招聘計劃1名。適合女性(需要入住女生宿舍),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30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碩階段擔任過班委會、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職務一年以上(含一年),熱愛學生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同等條件有心理咨詢師、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咨詢師證的優(yōu)先。
輔導員崗位2:招聘計劃1名。適合男性(需要入住男生宿舍),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30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碩階段擔任過班委會、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職務一年以上(含一年),熱愛學生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同等條件有心理咨詢師、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咨詢師證的優(yōu)先。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www.hnrst.gov.cn)、吉首大學網站(http://www.js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5月18日至5月21日(8:00-12:00,15:00-18:00)。
2.報名地點
吉首大學人事處(吉首市人民南路120號)。
3.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登錄吉首大學網站(http://zhaopin.jsu.edu.cn/)報名系統(tǒng),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上傳。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通過人員名單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到吉首大學學工部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含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面試、才藝展示: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才藝展示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組織能力、分析能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等;才藝展示,應聘人員根據個人特長現場展示。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43-2198013(吉首大學人事處)
舉報電話:0743-8564814(吉首大學紀檢監(jiān)察室)
吉首大學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