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資格復審及面試的公告
按照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規(guī)定,現就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總成績
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考生總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情況請考生自行登錄綿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我縣本次教師公招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數民族加分)為40.99(折合前),低于該分數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3日中午12:00(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辦公室(永昌鎮(zhèn)巨達路3號,聯系電話:0816-4823175)。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報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證;
3.畢業(yè)證、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學位條件。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所學專業(yè)、學歷、畢業(yè)時間、學位和學籍原件及復印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為準,因不符而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yè)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并從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帶二維驗證碼);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領取畢業(yè)證書、學位證的,在上述網站上打印學籍信息。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其它證書、證明材料。①有教師資格證要求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yè)生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取教師資格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等(須于2018年7月31前將教師資格證書提交縣人社局進行審核)。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年度考核表。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二份)。
(四)收費
資格復審合格即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對資格復審合格者,收取面試費80元。
(五)遞補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我縣教師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的70%(不含加分)。
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8年5月23日14:00—17:30內自行詢問所報崗位是否有遞補機會,并自行確定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不再作任何通知),并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提交資格復審材料。屆時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應為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 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3. 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面試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