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遼寧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公告【16人】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fā)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fā)〔2011〕 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7〕6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遼寧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18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年齡可放寬至不超過45周歲(197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zhí)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計算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試,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專業(yè)技術崗位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和我單位官方網站(http://dwrs.lnmec.net.cn/2018dwrsh/index.html)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下午16:00。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陸遼寧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dwrs.lnmec.net.cn/2018dwrsh/index.html)報名,應聘者需下載、填寫附件2和附件3,并發(fā)至lnjdzp2018@163.com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專業(yè)+應聘崗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以考試考核的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我單位網站(http://dwrs.lnmec.net.cn/2018dwrsh/index.html)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筆試為1個考試科目,筆試內容注重職業(yè)素質與能力,成績按照40%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筆試的要求、時間、地點和筆試成績將通過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上報主管部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2、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shù)1:3 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學校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僅一次。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