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百人計劃”人才招聘(第二批)公告(教師25名)
報名時間:2019年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為扎實推進“人才強縣”戰(zhàn)略,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貫徹落實<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實施意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才引進“百人計劃”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6人,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受黨紀、政務處分、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存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限制流動情形的人員;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9年4月18日)
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fā)布人才招聘公告。
(二)報名(2019年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1.報名方式。主要有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報名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登陸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baoting.hainan.gov.cn/)、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黨建網(http://www.baotingdj.gov.cn/)下載并填寫《2019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2),同時提供有關材料,發(fā)送到各用人單位郵箱(詳見附件3)。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攜帶有關材料到各用人單位報名。
2.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填寫完整的《2019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才招聘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學歷查詢結果;
(3)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出示證明材料;
(4)近期正面免冠l寸彩色照片(3張)。
網上報名所需材料只提供掃描件,報名提供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在資格審查階段提供到各用人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用人單位集中審查報名人員資格,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通知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保亭黨建網發(fā)布。
(四)面試
成立面試考核小組,小組人數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由相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適應崗位能力等方面情況(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考核結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保亭黨建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考核成績,以1:1的比例確定并公布進入體檢與考察人選。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擬聘用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來參加體檢者不予錄用。
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本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予以淘汰。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實事求是地寫出考察材料,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經組織考察,若考察對象不勝任該職位,經報請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照面試考核成績排名遞補進行考察;若考察對象均不勝任該職位,則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
(六)公示
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的結果,研究擬定聘用人選名單后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保亭黨建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違紀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七)聘用
在考察、體檢、公示環(huán)節(jié),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由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遞補。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待遇
(一)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年薪詳見附件1),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構成。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二)本次招聘的人才有住宿需求且在保亭無房居住的,優(yōu)先安排在公租房居住。
(三)本次招聘的人才可按要求享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相關待遇。
五、聘用期限及考核
本次聘用人員為非在職在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為3年,試用期3個月,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間,用人單位每年將對其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滿,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需要繼續(xù)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向縣政府申請繼續(xù)聘用。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yè),接受縣紀委縣監(jiān)委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招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工作人員與招聘人選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人才公開招聘工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黨建網發(fā)布,報名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隨時關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保亭縣黨建網發(fā)布的相關公告。如出現遞補情形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招聘單位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并解釋。
附件:
1.2019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百人計劃”人才招聘(第二批)目錄.xls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