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學音樂教師招考筆試備考:課程標準音樂教材教法
根據(jù)文件精神考試內容包括教材基礎知識、教材教法、課程標準等三個方面。
(一)《音樂課程標準》
第一部分 前言
(1)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xiàn)狀及新標準頒布的背景.
題例:結合本地、本校音樂教育教學的現(xiàn)狀談談新課程改革的緊迫性與必要性;
(2)課程性質與價值;
題例:音樂課程的價值主要體現(xiàn)在-( )( )( )( )等幾個方面;
(3)基本理念;
題例:簡述新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1) 總目標
題例:音樂課程目標主要包含哪幾個層面?
(2) 學段目標1~2年級
3~6年級
7~9年級
題例:簡述1-2年級的學段目標;
第三部分 內容標準
領域一:感受與鑒賞
領域二:表現(xiàn)
領域三:創(chuàng)造
領域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社會生活、音樂與姊妹藝術、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關系
題例:(1)音樂課程內容可表述為( )( )( )( )等幾個領域:
(2)新標準對3-6年級學生在演唱領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第四部分 實施建議
(1) 教學建議
題例:實施新標準,在教學中要注意那些問題?
(2)評價建議
題例:(1)音樂課程評價應遵循( )( )( )( )等原則;
(2)簡述音樂課程評價的方式與方法
(3)試述如何在本地、本校現(xiàn)有的師資、設備條件下因地制宜的實施新課程標準.。
(二)音樂教材教法
1. 教育概論
了解音樂教育的目標與任務、性質與特征及功能與意義;
題例:音樂教育是( )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根本目標是( )。
2. 音樂教育簡史
了解音樂教育的起源,我國古代音樂教育的歷史及近代音樂教育的發(fā)展,以及當代世界音樂教育的發(fā)展概況,重點掌握學堂樂歌運動及坦格爾伍德宣言;
題例:(1)簡述孔子的音樂教育思想:
(2)什么是學堂樂歌運動?列舉其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
(3)1967年在美國波士頓發(fā)表了關于音樂教育的坦格爾伍德宣言,宣言認為,當代教育應把( )的藝術( )的構建( )的培養(yǎng)作為主要目的,鑒于學習音樂對實現(xiàn)這些目的具有重要作用,建議( )。
(4)簡述當代世界音樂教育發(fā)展概況;
3. 音樂教學過程
了解音樂教學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和基本因素,教學過程的基本階段;
題例:音樂教學過程包括( )( )( )三個基本要素,其教學過程包括( )( )( )( )等四個基本階段。
4. 音樂教學的基本原則
題例(1):音樂教學應遵循( )( )( )( )的原則;
(2)試述在音樂教學中如何將大面積提高音樂基本素養(yǎng)與發(fā)展個性特長相結合;
5. 音樂教學方法
了解音樂教學的常用方法,重點掌握發(fā)現(xiàn)法、情境法;
題例:(1)常用的音樂教學方法有( )( )( )( )( )( )( )( )等;
(2)什么是發(fā)現(xiàn)法?運用發(fā)現(xiàn)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