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紅河州建水縣選調教師簡章【68人】
為加強建水縣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jù)《建水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規(guī)定,經請示建水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部分教師。
一、選調崗位及計劃
此次公開選調崗位共68個,具體選調崗位條件詳見《建水縣2019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若出現(xiàn)以下情況,不予開考:
(一)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不予以開考;
(二)一崗選調多人的崗位,按每選調1人不低于1:3的比例,相應裁減選調崗位數(shù)后開考;
(三)無人報考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1.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云南省建水縣第二中學、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建民中學、建水縣青云中學的崗位,選調對象為全省公辦學校在職在編且符合建水縣調動規(guī)定的教師及工作人員(含建水縣縣內);
2.其余崗位選調對象為全省公辦學校在職在編且符合建水縣調動規(guī)定的教師及工作人員(不含建水縣縣內)。
(二)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有較突出的教育教學成績;
2.專業(yè)對口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詳見《建水縣2019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必須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經歷(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以正式錄用為事業(yè)人員身份時間起算),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5.年齡在35歲及以下(年齡以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外縣市選調人員,下列兩種情況,年齡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1)父母或夫妻一方屬建水戶口且在建水轄區(qū)內居住者;
(2)特級教師、縣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急需引進的優(yōu)秀人才。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有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及其他有損教師形象和聲譽現(xiàn)象,涉嫌違法、違紀等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近三年有履職考核不合格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工作紀律散漫,教育教學能力差,不能適應教育教學要求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5)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不宜辦理調動手續(xù)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9年7月6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
建水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建水縣人大辦公樓三樓312室);聯(lián)系電話:0873—7613937。
(三)報名辦法:符合報考條件者,請本人或代報人攜代報考者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確認報名資格,每人限報1個崗位。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父母或夫妻一方戶口在建水的,還需帶父母或夫妻的戶口簿及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3.畢業(yè)證(報考高中學校崗位的需同時提供學位證);
4.教師資格證;
5.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
6.建水縣2019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1)2份(自行下載填寫,報名時提交);
7.建水縣2019年公開選調教師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2份(自行下載填寫并蓋章,報名時提交);
8.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2張(與報名表所貼相片相同)。
四、筆試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
2019年7月23日(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一)領取時間:
2019年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領取地點:
建水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建水縣人大辦公樓三樓312室)。
六、選調方式和程序
(一)采取筆試、面試、考察、調劑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分值100分,內容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兼顧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基本理論。選調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分值100分,內容為說課。
3.考察:一是按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進入各學校招聘崗位名額者進入考察,當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二是考察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含師德師風及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內容)。
4.調劑:報考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云南省建水縣第二中學、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建民中學、建水縣青云中學五所學校的人員,若上述五所學校有人員因本次選調多空出崗位,其空出學科可從報名時勾選“服從調劑”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在同等類型(高中/初中)同等學科中依次調劑。
(二)體檢:根據(jù)考察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須持《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到建水縣第一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關于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公示:縣教育體育局將根據(jù)體檢結果,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調動:對未被反映問題或被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將擬選調人員報相關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被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或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經查實有據(jù)的,不予選調。選調人員自愿服從選調學校領導安排工作,遵守選調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崗位聘用方案》、《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職稱申報競聘方案》等,如果因職稱未轉評或因選調單位沒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崗位,不能聘用到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必須低聘下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層次。
七、紀律要求
(一)公開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建水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紀委監(jiān)察委等部門的監(jiān)督,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員不得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公務員,根據(j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和選調資格,并將違反工作紀律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函告所在地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單位,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教師選調。
八、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簡章由建水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建水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0873—7613937
附件:
建水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