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年浙江寧波海曙區(qū)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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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qū)域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中共海曙區(qū)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曙區(qū)教育局決定舉辦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yè)生招聘專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3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學校及崗位
共招聘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30名。其中,初中語文2名、初中數學7名、初中英語3名、初中科學4名、初中社會3名、小學語文3名、小學數學3名、小學英語4名、小學心理1名。具體招聘學校和招聘指標數詳見《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2021學年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要求(附件2);
4.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92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招考對象: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yè)生,且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且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報考范圍及其他要求,詳見下表。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時間:2020年10月20日18:00-2020年10月27日12:00.應聘人員通過https://wj.qq.com/s2/7391900/a46c/網址或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確認
時間: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9:00-16:00.
地點:寧波市海曙區(qū)青少年宮(寧波市海曙區(qū)豐柏街21號),請從通途路邊上1號門進入。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5)規(guī)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F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fā)放準考證;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發(fā)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分初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初試成績不帶入總成績,按面試成績確定簽約對象。
2.初試
初試時間初定于10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指標數4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10月30日初試結束后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面試對象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筆試,加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荚嚦煽円约皡⒓芋w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面試結束后,擬聘用人員與海曙區(qū)教育局簽訂就業(yè)協議。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訂就業(yè)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yè)協議則自動解除。
具體工作單位按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報的志愿進行分配。針對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多個學校的,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填報兩所平行志愿學校,分配時按照“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錄用。如兩個平行志愿學校都沒有錄用,則由區(qū)教育局統一調配,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