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桐廬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桐政辦〔2008〕60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辦〔2013〕13號)精神,結合桐廬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實際,因部分學科崗位需要,決定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初中科學教師2名、職教機械教師2名、職教物流教師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3.戶籍以2013年7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為高考時戶籍所在地。
4.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報考崗位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專業(yè)要求以所呈報學歷專業(yè)或所持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準,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者可以報考初中相應學科崗位,以此類推,反之不能報考。
教師資格證學科物理、化學或生物的,可以報考科學學科。
二、招聘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通過本人現場報名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現場報名:2013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桐廬縣教育局(桐廬縣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號縣府綜合樓一樓)組織人事科105室,隨帶報名表及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電子郵件報名:考生于7月16日下午5點前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發(fā)送至tlezwzh@163.com,初審符合條件的考生于筆試前交驗報名所需材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將按照規(guī)定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緊缺類專業(yè)難以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縣人社局批準,可以適當降低比例。開考計劃于筆試前在桐廬教育信息網公布。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的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教材教法等,考試科目為一門。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各崗位招聘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面試比例的學科,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根據學科要求采取上課、試講、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等不同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具有體檢和考察資格。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不作遞補。
4.綜合成績:職教相應學科教師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初中科學教師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5.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考生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6.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考生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疾靺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疾旖Y論不合格的,可在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根據筆試、面試和體檢、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桐廬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7天。對公示期內反映有問題的人員,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8.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經縣人社局審核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須滿5年(含試用期)。
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3天前,本人自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資格的,可在其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逐個依次遞補,其中體檢遞補對象在面試合格人員中確定,考察和擬聘用遞補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8月15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其中師范類須同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相應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其職位不再遞補。
聘用的職教機械、物流教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者,必須在三年之內(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批準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的,或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三、其它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2.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程序全過程,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3.各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
4.縣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大綱。
5.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廬教育信息網公布。
6.已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就業(yè)協議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負責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7.本公告由桐廬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招聘計劃及條件;
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3.報名登記表.rar。
聯系電話:0571-64218511、64218512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桐廬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1:
招聘計劃及條件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專業(yè)等要求 |
戶籍或生源 |
其他條件 |
1 |
初中科學 |
2 |
本科及以上,專業(yè)對口 |
杭州地區(qū)(不含杭州市區(qū)及余杭、蕭山區(q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2 |
機械教師 |
2 |
專科及以上,專業(yè)對口 |
不限 |
具有相應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 |
3 |
物流教師 |
2 |
附件2: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 屆 畢 業(yè) 生 |
1 |
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
2 |
《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 |
3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
4 |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生源地證明材料 | |
5 |
同版免冠正面一寸近照2張 | |
社會人員 |
1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2 |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
3 |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4 |
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今年4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的,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書面認定證明) | |
5 |
本縣民辦學校在職教職工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 |
6 |
同版免冠正面一寸近照2張 |
注:報考職教機械和物流專業(yè)教師崗位的,須提供技能等級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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