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201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現就做好2014年春季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及權限
(一)認定對象
戶籍關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關系在工作單位的在職在崗教師)的申請人,三明學院2014屆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
(二)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進行材料確認,三明市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局認定。
二、主要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12至2014年5月20日。
2.申報流程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右上側“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帳號。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對學歷的要求和擬申請的教師資格類別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的原則確定任教學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申請學科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
(2)根據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tǒng)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統(tǒng)中注明的相關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為同一版)。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tǒng)中填報本人手機號碼或其它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后,自行在網報系統(tǒng)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一式2份,并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A3雙面,網上申報后直接從網上打印出A4,再印制成A3雙面),。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
(2)地點: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三明學院2014屆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集中受理,確認地點為三明學院繼續(xù)教育培訓中心。
(3)確認點聯(lián)系電話:
三明市教育局0598——8239729
三明學院18705987060
梅列區(qū)教育局8957603、三元區(qū)教育局8300055
永安市教育局3633625、沙縣教育局5855809
大田縣教育局7222650、明溪縣教育局2883861
將樂縣教育局2269263、建寧縣教育局3983934
泰寧縣教育局7838419、寧化縣教育局6821293
清流縣教育局5323692、尤溪縣教育局6324826
2.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國民教育系列,第二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語文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5)《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須到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按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以及閩教人〔2010〕43號文、閩教人〔2011〕6號文等的要求,規(guī)范申請人員的體檢工作;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在職申請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單位鑒定,非在職申請人由其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負責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欄,非在職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公安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2014屆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保衛(wèi)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
(7)《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原件和復印一份,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和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后繼續(xù)深造提高學歷層次者,應提交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學業(yè)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必須提供福建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頒發(fā)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簡稱“兩學”)考試合格證書;
(8)《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表》原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可免,但應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學籍檔案復印件);
(9)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或任教學校在職證明一份;
(10)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與申請任教學科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學業(yè)成績單》和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一份;
(11)在編、在崗證明材料:公辦學校在編教師提供本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任教證明,公辦學校編外聘用、民辦學校聘用教學人員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須能體現目前在聘且已在該校聘滿1年)和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2)申請人另外準備1張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用信封袋裝好,用于《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單位或學校。
申請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項和相關證件原件、照片除外)均應依序整理成冊。
(三)認定及頒布證書
⒈認定時間: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應在信息系統(tǒng)關閉前,做好核查數據、生成證書編號、刪除廢舊數據和導出打印數據等工作。認定工作結束后,要做好認定花名冊(含電子文檔)的保存及材料歸檔工作。
⒉頒發(fā)證書: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領到畢業(yè)證并交驗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后方能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及相關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性負責,申請人應與認定機構簽訂承諾書。
(二)《體檢表》、《思想品德鑒定表》必須使用福建省教育廳統(tǒng)一編制表格(三明教育信息網“資源中心/表格下載”欄目)。
(三)規(guī)范表冊材料。申請人員必須使用統(tǒng)一規(guī)格尺寸的表冊,選用高質量紙張,書寫、打印和復印清晰規(guī)范,內容真實完整,各項手續(xù)完善!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上自動生成打印后,必須制作成A3雙面的規(guī)格。凡申請材料不規(guī)范者不予受理。
(四)現場確認前請認真核對清理所要求的證件、表冊材料,帶好帶齊所有要求的證件和表冊材料再去現場確認。若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去現場確認的,需書面委托他人代為現場確認。
(五)所有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復印紙,只須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單位或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六)因“現場確認點”選擇錯誤造成無法申請的后果自負。
(七)未經現場確認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八)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認定的,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面加蓋縣(市、區(qū))教育局公章。
三明市教育局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