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我縣繼續(x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擇優(yōu)聘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洪梅
副組長:謝 筠
成 員:賴奇林 成 松 范層楓 陳世忠 邱贛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賴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世忠、邱贛生同志兼任。具體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h監(jiān)察局負責監(jiān)督。
三.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崇義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2.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4)曾經(jīng)被開除公職人員;
(5)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教師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條件
1.崇義中學教師
(1)全日制師范類2013、2014屆二本及以上畢業(yè)生;
(2)所學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招聘崗位相一致;
(3)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或2014年已通過相應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2.職業(yè)中專教師
(1)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相一致;。
3.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教師
(1)全日制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小學及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或2014年已通過相應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4. 幼兒園教師
(1)具有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教師資格證或2014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五.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
崗位。不接受電話、信函及網(wǎng)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9日—6月13日
3.報名地點:崇義縣教育局人秘股
4.報名材料:
(1)身份證、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就業(y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3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2014年應屆大學生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和就業(yè)推薦表;
(3)《崇義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5.考試考務費150元。
六.資格審查
1.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經(jīng)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各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物理、化學、美術和崇義中學、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不受比例限制),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調整。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24日。
七.考試和加分
(一)筆試(總分100分)
公共科目:教育綜合知識(20分)
專業(yè)科目:所報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80分)
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合卷,考試時限120分鐘。
筆試時間:2014年6月25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總分100分)
筆試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入闈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試。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物理、化學、美術和崇義中學、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比例達不到1:2的,參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說課,說課總分100分,說課時間15分鐘。
說課時間:2014年6月26日,地點另行通知。
(三)加分
符合以下條件的給予加分:
1.在我縣公辦學校并至今在我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學校附屬幼兒園)代課滿一年及以上的考生給予加分,辦法如下:
代課每滿1年加0.5分。加分以直接從教為依據(jù),計算時限須當年九月份在冊(可計算至次年8月31日)。
2.經(jīng)縣就業(yè)局批準,考生在我縣教育系統(tǒng)見習并至今在我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學校附屬幼兒園)教學崗位的加1分(最高分1分)。
代課加分以工資發(fā)放表為依據(jù),同時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署意見。報名時,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帶好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生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加分。計算出的成績不是整數(shù)的,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八.體檢和政審
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按不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政審和體檢對象,若某崗位確定的參加政審和體檢對象中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確定該崗位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為體檢和政審對象。政審合格后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因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xiàn)空缺崗位,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及時予以公示。未按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棄權處理。
九.聘用
體檢與政審工作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的人事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并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繳交社會養(yǎng)老保險。
所有聘用人員均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期為三周年以上。
十.其他
(一)報考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物理、化學、美術和崇義中學、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的,考生的面試成績需達到所有進入面試考生的平均成績,否則不予聘用。
(二)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我縣將通過直接面試的辦法引進和接收以下人員:
1、報考崇義中學崗位且符合報考條件的研究生;
2. 報考崇義中學崗位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生;
3.2009年與我縣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的師范生。
以上招聘崗位不受報考人數(shù)比例限制,不需參加筆試,同時不給予加分,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最后總成績。面試總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為嚴肅考試紀律,筆試、面試全程錄像監(jiān)控。
(五)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咨 詢 電 話: 0797—3812339 3812036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97—3823880
附件:
崇義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