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南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南湖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市區(qū)小學教師25名、農村小學教師13名、市區(qū)初中教師6名、農村初中教師2名、市區(qū)幼兒教師6名。招聘學科見附表。具體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
1.浙江省范圍內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
2.嘉興市范圍內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指嘉興市五縣兩區(qū)生源);
3.嘉興市本級范圍內生源的已通過相應教師資格認定考核合格的全日制非師范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指南湖區(qū)、秀洲區(qū)、嘉興經濟開發(fā)區(qū)生源);
4.嘉興市本級戶籍(以2015年3月31日在冊為準),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按本招聘范圍、對象第一條報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幼兒教師、小學教師要求大專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要求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幼兒教師要求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小學、初中的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教師分別要求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專業(yè)畢業(yè)。小學、初中科學教師要求科學(含理化生)專業(yè)畢業(yè)。初中社會教師要求思政(含史地)專業(yè)畢業(yè)。
2.在職在編教師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教齡滿3年以上,其中區(qū)外現任縣區(qū)級學科教學帶頭人年齡可以放寬至43周歲(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市本級戶籍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先按招聘學校類別報名,然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確定參加試講對象,再以學校為單位填報志愿。填報學校時間另行通知。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4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4:30)。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不得低于2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2.報名和領取準考證地點:嘉興市南湖區(qū)教育文化體育局南二樓會議室(嘉興市區(qū)秀州路266號)。
3.報名時所帶證件。
(1)在職在編教師: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教齡證明;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2)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普通話證書;畢業(y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書;畢業(yè)學校出具的應屆(師范類/非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樣張附后);非師范類還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
(3)嘉興市本級戶籍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有工作單位的提供今年8月份到期的勞動合同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報名表附后,報考者須按對象所對應的類別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須在提供報考人相關證件材料的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試
1.公開招聘教師采取筆試、面試和試講三種形式。筆試定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2:00-4:00在清河中學進行。面試和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面試和試講的主要要求:(1)筆試為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2)面試為問答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報考英語學科須用英語進行面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和幼兒教師者同時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3)試講為借班上課形式,主要測試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教師的基本素質。
3.公開招聘教師先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計劃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然后按筆試和面試兩門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對象,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試講的對象需先填報應聘學校志愿,再進行試講。如面試、試講對象在測試日前明確放棄參加測試,則按該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三)體檢
參加試講者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再按照劃定的最低分數線,在填報志愿的學校中,按照各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依次替補。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考核不合格或放棄再依次遞補。
(五)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對象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并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如在聘用期內發(fā)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及到面向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人員,在1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筆試、面試、試講時間及考試成績公告等信息將分別在《嘉興市南湖區(qū)教育文化體育局網》和《嘉興人才在線》網站上公布。
(二)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2058367 ;監(jiān)督電話:0573-82058778
附表:南湖區(qū)2015年招聘教師類別學科人數一覽表
招聘學校類別 |
招聘學科 |
招聘總人數 |
其他有關要求 |
市區(qū)小學(25人) |
語文 |
10 |
|
數學 |
7 |
||
科學 |
2 |
||
音樂 |
1 |
||
體育 |
3 |
其中足球方向1人 | |
美術 |
2 |
||
農村小學(13人) |
語文 |
5 |
|
數學 |
3 |
||
英語 |
1 |
||
科學 |
1 |
||
體育 |
2 |
||
美術 |
1 |
||
市區(qū)初中(6人) |
語文 |
1 |
|
數學 |
2 |
||
英語 |
2 |
||
科學 |
1 |
||
農村初中(2人) |
社會 |
1 |
|
信息技術 |
1 |
||
市區(qū)幼兒園(6人) |
幼教全科 |
6 |
嘉興市南湖區(qū)教育文化體育局
2015年4月2日
附各類報名表及畢業(yè)生證明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