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職業(yè)學校招聘教師工作公告
為規(guī)范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職業(yè)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現(xiàn)將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職業(yè)學校教師招聘工作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職業(yè)學校教師31名,具體招聘職位見附表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畢業(yè)生:學科專業(yè)對口,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yè)的2013年、2014年畢業(yè)生)。
(二)在職人員: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具備與報考崗位相應(或以上)學段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職業(yè)資格證,男性未滿4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即男性1970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其中2014年9月1日至今連續(xù)在我區(qū)任教,現(xiàn)仍在教學崗位的臨時聘用專任教師年齡可放寬到男未滿50周歲、女45周歲(即男性1965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女性1970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8月26日):在南海人才信息網(詳見http://www.nhrc.com.cn),南海教育信息網教師招聘專欄上公布本招聘方案(詳見http://www4.nhedu.net的“2015學年度教師招聘專欄”)。
(二)報名
1.報名時間:9月10日至9月14日
2.報名地點: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網“教師招聘專欄”中的“教師招聘系統(tǒng)”報名,并按要求遞交報考紙質材料。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2。
3.報名所需材料:詳見附件3。
4.每位考生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指具體學校)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四、考試
(一)初試(9月21日):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初試成績當天公布。招聘單位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推薦復試人員,文化課崗位推薦復試人數比例與招聘計劃數不低于3:1,專業(yè)課崗位不低于2:1,如初試報名人數不足以上比例的崗位,可按實際確定推薦人數。
(二)復試(9月25日):由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以筆試形式進行,內容為教師通用能力(各招聘崗位統(tǒng)一測試從事教師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考試時間為90分鐘)。
(三)總成績及體檢人選: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按45%+55%的比例合成,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復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人才信息網、南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由我單位統(tǒng)一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支出。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南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xù)。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未在規(guī)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佛山市南海區(qū)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1:
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職業(yè)學校招聘教師計劃表
序號 |
單位 |
計劃小計 |
舞蹈 |
汽車 維修 |
電子商務 |
烹飪 |
醫(yī)學 |
護理 |
藥學 |
康復 |
語文 |
政治 |
體育 |
音樂 |
計算機 |
英語 |
1 |
南海區(qū)第一職業(yè)技術學校 |
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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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海區(qū)九江職業(yè)技術學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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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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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海區(qū)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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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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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 |
4 |
2 |
1 |
1 |
2 |
1 |
1 |
1 |
合計 |
31 |
1 |
2 |
3 |
1 |
2 |
9 |
4 |
2 |
1 |
1 |
2 |
1 |
1 |
1 |
附件2:
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部分職業(yè)學校教師招聘工作聯(lián)系方式一覽表
招聘單位 |
上交材料的地點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南海區(qū)第一職業(yè)技術學校 |
佛山市南海區(qū)官窯教育路三洲開發(fā)區(qū)南海區(qū)第一職業(yè)技術學校 |
林老師 |
0757-85883499 |
南海區(qū)九江職業(yè)技術學校 |
佛山市南海區(qū)九江職業(yè)技術學校 |
黃老師 |
0757-86505005 |
南海區(qū)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校 |
佛山市南海區(qū)西樵鎮(zhèn)上金甌南海衛(wèi)校實訓樓3樓校辦公室 |
李老師 |
0757-86337354 |
附件3:
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師招聘工作考生報考
注意事項及提交紙質材料清單
考生報考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招聘單位,報考后請留意教師招聘系統(tǒng)里的“站內信息(公告欄)”,打印考生報名表。
2.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敬請慎重填報。
3.考生除網上報考外仍需提交紙質材料,根據相應的招聘條件提交相關材料,并以對應的表格作為紙質材料封面,按材料提交順序提交至各招聘單位。
畢業(yè)生:
姓名: 報考學科:
報考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提交情況 |
審核情況 |
1 |
考生報名表(粘貼小一寸照片)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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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畢業(yè)生推薦表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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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證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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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習成績單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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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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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已辦理暫緩就業(yè)的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2013、2014年畢業(yè)生)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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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師招聘工作考生報考
注意事項及提交紙質材料清單
考生報考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招聘單位,報考后請留意教師招聘系統(tǒng)里的“站內信息(公告欄)”,打印考生報名表。
2.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敬請慎重填報。
3.考生除網上報考外仍需提交紙質材料,根據相應的招聘條件提交相關材料,并以對應的表格作為紙質材料封面,按材料提交順序提交至各招聘單位。
在職人員:
姓名: 報考學科:
報考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提交情況 |
審核情況 |
1 |
考生報名表(粘貼小一寸照片)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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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證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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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師資格證復印件(與報考的相應學段及學科相符)或職業(yè)資格證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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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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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由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已婚、未婚人員都要提供)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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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區(qū)學校2014年9月1日前至今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須要有完備的簽名和蓋章,沒有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及蓋章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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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表格下載: 2015-2016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職業(yè)學校招聘教師工作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