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尋甸縣2015年公開選聘高中校長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尋甸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提高高中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現(xiàn)將尋甸縣2015年公開選聘高中校長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公開選聘范圍、職數及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全縣學校符合公開選聘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二)選聘職數
公開選聘高中校長2名。
(三)資格和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關愛學生,重德守紀;具有履行高中校長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管理經驗、教育科研能力與組織領導能力。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4.具有中職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
5.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1965年10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6.從事高中階段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且擔任過高中階段學校副校級及以上領導職務滿2年及以上。
7.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三、公開選聘程序及辦法
(一)組織報名
報名為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4日8:30-11:30,14:00—17:0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須提交的證件、材料。
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任職相關文件或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由公開選聘高中校長領導小組組織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上公示。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10日8:30-11:30,14:00—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
3.筆試
筆試實行閉卷,筆試的主要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理論、學校管理等方面。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1日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2015年11月12日,面試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5.考試成績在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上進行公示。
(四)組織考察
根據公開選聘職數1:2的比例按筆試和面試折算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組織考察采用民主測評和組織談話方式,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民主測評成績占總成績的10%。
(五)聘任
根據筆試、面試、民主測評折算的總成績及組織談話中無影響聘任相關情況的,經公開選聘高中校長領導小組按公開選聘職數1:1的比例討論確定擬聘任人選,并按有關規(guī)定在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干管權限進行聘任,任期三年。
四、監(jiān)督電話
縣監(jiān)察局:0871-62662236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62521
縣教育局:0871-62663135
附件:尋甸縣2015年公開選聘高中校長報名審批表
尋甸縣公開選聘高中校長領導小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