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按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聘用。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按招聘崗位分別命題,滿分100分。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和社區(qū)服務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管理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報考政務中心專技1和城鎮(zhèn)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專技3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文寫作、文秘知識;其余崗位考試以崗位要求的學歷水平為準,內容為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yè)技能等能力。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關專家和專業(yè)人員組成。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統(tǒng)分、當場宣布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yōu)槿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及時向社會公布。
(3)資格復審: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本人檔案。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并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縣級或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報考教師崗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報考其他崗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考察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職業(yè)操守、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疾旖Y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不再遞補。
5、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縣人社局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人社局核發(fā)《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
(2)用人單位在收到《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15日內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合同鑒證。
(3)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6個月試用期(招聘為縣級衛(wèi)生醫(y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須在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工作1年為其試用期)。
(4)試用期滿,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社局備案?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合同。
(5)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持《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和試用期考核結果辦理其人事、檔案、編制等相關手續(xù)。
(6)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招聘紀律
1、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并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監(jiān)察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公安局負責招聘期間的試題保密、安全保衛(wèi)工作;教育、衛(wèi)生、編辦、財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2、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3、招聘工作應當執(zhí)行有關回避規(guī)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4、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guī)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注意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中的具體事宜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和新絳縣人社局信息網進行通知和公告,請應聘者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2、應聘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應確保聯(lián)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3、本《實施辦法》由新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4、咨詢電話:新絳縣人社局 0359—7532693
監(jiān)督電話:運城市人社局 0359—2660316
新絳縣監(jiān)察局 0359—7530777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1、《新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設置一覽表》
2、《新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3、《新絳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工作經歷證明(樣本)
5、在編在崗人員報考介紹信(樣本)
以上表樣,請點擊下載(A4紙打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1、《新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設置一覽表》.rar
2、《新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