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四星級高中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鎮(zhèn)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zhèn)辦發(fā)〔2012〕24號)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丹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簡稱丹陽市人社局)、丹陽市教育局決定,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四星級高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教師。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7年12月31日至198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四星級高中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下簡稱《崗位表》),專業(yè)條件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
尚未解除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省和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本次招聘,丹陽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人員(特指開除)不得應聘。
二、應聘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手續(xù)和材料:應聘人員必須提交下列材料,辦理報名手續(xù)。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及相應學位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
④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人才網(wǎng)(http://www.dyhr.cn)下載,并填寫《2015年丹陽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下簡稱《報名登記表》)1份。
3.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報名的方式。
①現(xiàn)場報名:提供各類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地點為:江蘇省丹陽市新民西路138號,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
②郵寄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將電子版發(fā)至以下郵箱:sdz70xq@163.com.同時郵寄相關報名材料的復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領取準考證時提供各類報名材料的原件。,
郵寄地址:江蘇省丹陽市新民西路138號,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郵編:212300。(郵寄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以郵件到達當日郵戳為準。)
4.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報名接收單位對照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所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入圍人員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公告。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復審的考生,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5.崗位核減、取消。報名截止后,丹陽市教育局匯總填寫《公開招聘報名情況匯總表》,報丹陽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核減或取消相應招聘崗位。
6.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對象,于2015年12月26日9:00-17:00,到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一)考試方法
1.考試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丹陽市教育局委托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招聘考試由筆試和試講兩部分組成,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課堂教學綜合能力,時間為30分鐘。
(二)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50%、試講50%的比例合成。
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50分,試講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三)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
試講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將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各崗位擬招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shù)末位出現(xiàn)同分,以試講成績高者入圍,筆試和試講成績均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體檢由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組織實施,考察由丹陽市教育局負責。因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xiàn)缺額的,從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xù)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其中001、002、003、007號崗位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應聘人員根據(jù)個人意愿選擇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報人社部門備案后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與錄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人員名單公布后一個月內未到聘用單位辦理手續(xù)的或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未取得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guī)定、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丹陽市教育局0511-86569065 86522062。
監(jiān)督電話:0511-86571172 86524609。
丹陽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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