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經(jīng)開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面試資格審查依次替補對象公告
根據(jù)《南昌經(jīng)開區(qū)2016年招聘教師工作方案》,現(xiàn)就相關招聘職位資格審查依次替補對象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替補對象名單
請查看附件5:資格審查替補對象名單
二、替補對象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
入闈面試替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效材料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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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格審查須提供材料
入闈面試替補人員須在招聘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持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1)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面試。
審查材料要求:1.教師資格證(【(1)2008年以前(不含2008年)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除攜帶原件外,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如遺失不能補辦的請到發(fā)證機構開具證書真實有效證明。(2)2008年至2015年取得教師資格人員,須經(jīng)網(wǎng)上核實后方可進入資格審查階段。(3)2016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須持當?shù)亟處熧Y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測試)】)。2.在職在編教師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如不能提供,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其中,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必須在原單位服務滿五年(即2010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且由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jù)之一。我省2014、2015年招聘錄用、正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在公立學校代課人員請學校在證明中明確是否是代課教師及代課起止時間。
有關證明材料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不能提供,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入闈替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書面做出誠信承諾(樣式見附件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昌經(jīng)開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2、誠信報考承諾書;
3、《南昌經(jīng)開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面試報名登記表》;
4、南昌經(jīng)開區(qū)教師招聘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流程;
5、資格審查替補對象名單
南昌經(jīng)開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