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2015年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境內(nèi)外公開招聘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共14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省?/P>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選拔的原則。
3.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信息表
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學位 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他要求 |
輔導員崗位1 |
4 |
不限 |
研究生學歷 并碩士學位 |
≤30歲 |
詳見“崗位條件”。 |
輔導員崗位2 |
7 |
不限 |
本科學歷 并學士學位 |
≤25歲 |
詳見“崗位條件”。 |
輔導員崗位3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學歷并學士 及以上學位 |
≤35歲 |
詳見“崗位條件”。 |
心理學教師崗位 |
1 |
應用心理學 |
研究生學歷 并碩士學位 |
≤30歲 |
詳見“崗位條件”。 |
注:因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目前只有女教師,根據(jù)工作實際情況,需引進1名男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積極樂觀,善于溝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8)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7)有其他不適宜作學生工作的行為及經(jīng)歷表現(xiàn)的。
(二)崗位條件
1.輔導員崗位1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均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2)大學期間須曾擔任以下學生干部職位之一并至少任滿一學年:學校團組織、學生會或社團聯(lián)合會的副部長以上職位(含副部長),學院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學生)。
(3)年齡≤30歲(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不限。
2.輔導員崗位2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均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間須曾擔任以下學生干部職位之一并至少任滿一學年:學校、學院學生會主席,學校學生會副主席,學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副主席,學校、學院團委副書記(學生)。
(3)年齡≤25歲(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不限。
3.輔導員崗位3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均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2)須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全職的高校輔導員工作經(jīng)歷,工作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8月31日。
(3)年齡≤35歲(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心理學教師崗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均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2)碩士為應用心理學專業(yè),且本科為心理學相關專業(yè)。
(3)年齡≤30歲(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不限。
(4)男性。
四、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yè)編制專業(yè)技術崗位。
2.享受事業(yè)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分別在以下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報名要求先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再進行現(xiàn)場報名。(可委托他人現(xiàn)場報名并提交材料)
1.電子郵件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18:00
(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2)報名郵箱: hdgkzp@163.com
(3)電子郵件報名需提交電子材料清單:
①《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表1)
②《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信息一覽表》(附表2)
(4)報名要求:
①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資格;
②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的格式和項目如實填寫《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和《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信息一覽表》;
③報名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須按“應聘崗位+姓名+最高學歷+畢業(yè)學!钡母袷綍鴮懀瑫鴮懜袷讲灰(guī)范的郵件視為無效郵件;郵件發(fā)送成功后會有報名郵箱的自動回復。
2.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9︰00-11︰30,15︰00-17︰30
(2)報名地點:海南省?谑腥嗣翊蟮58號海南大學學生工作處會議室(3號教學樓115);聯(lián)系人:孫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98-66256078。
(3)現(xiàn)場報名需提交紙質材料清單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本人簽名,復印件即可);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預備黨員證明復印件;
④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由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處出具的學籍信息證明復印件;境外學歷需附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⑤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生干部身份證明復印件(聘書或由學校團委出具的證明);
⑥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全職高校輔導員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復印件(工作合同/協(xié)議或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需明確輔導員崗位及工作起止年月日)。
3.其他注意事項
(1)所有證書、證明材料只須提交復印件,考后均不退還。
(2)未按報名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不齊全或不合格者,均取消報考資格;材料弄虛作假者,除取消報考資格外,將通報報考者所在單位,情節(jié)嚴重者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資格審查
由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部門監(jiān)督下對應聘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并于2015年6月19日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wǎng)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每個崗位經(jīng)初審符合條件應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
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均憑身份證進入考場。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紙質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審查;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復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6月27日,9︰00-11︰00
筆試內(nèi)容:招聘崗位工作相關的基礎理論和知識
筆試方式:閉卷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參考合格人數(shù)確定。筆試結果于2015年6月27日晚22︰00之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wǎng)站上公布,同時由學工處電話通知每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15年6月28日,8︰30-12︰00
面試內(nèi)容:主要考核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考官為7人,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的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于2015年6月30日前在學校人才招聘網(wǎng)站上公布。
(五)考核、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多人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作為第二排名依據(jù)。由學校組織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jù)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己、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出來后3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復查,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公示、聘用
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及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通知辦理報到相關手續(xù),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擬聘人員中若出現(xiàn)因特殊原因未能報到的情況,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本年度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考核、體檢、公示后,報省人社廳核準。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lián) 系 人:海南大學人事處 黃文強
聯(lián)系電話:66271136
傳 真:66271136
電子郵箱:haidarcb@163.com
紀檢監(jiān)督電話:66279055
附表:海南大學輔導員和心理學教師公開招聘-個人信息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