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須知
一、教師資格分類及受理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局認定。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教師資格和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黃岡市籍戶口在黃岡市教育局)認定。
應屆畢業(yè)生申請相關教師資格,統(tǒng)一由學校受理材料,向學校所在地上述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報認定。
二、申請條件
(一)學歷達標
1、申請高級中學教師、中職學校教師資格學歷為本科及以上。以自學考試文憑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2、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達到以下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學歷為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申請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學歷為中職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2012年及以后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且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達到以下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為大學?萍耙陨蠈W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學歷為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申報學歷為中專及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養(yǎng)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四)普通話達標
申請語文學科教師和幼兒園教師人員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余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三、教師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持畢業(yè)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專業(yè)和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2016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具體參看黃岡市教育考試院通知。
四、2016年春季高中及中職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4月18日—4月29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30(逾期網絡自行關閉)
2、現場確認時間:4月19日—5月4日
3、發(fā)放證書時間:在黃梅教育信息網另行通知
五、申請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在網報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申請報名?稍邳S梅教育信息網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操作流程說明》,根據“說明”進行操作。申請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信息一經確認,將無法修改,后果由申請人負責。。
特別提示:
請準確填寫認定機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為黃梅縣教育局。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地點:黃梅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
2、在現場確認規(guī)定時間內到確認地點提交下列材料:
材料 類型 |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 師范類畢業(yè)生 |
2011年后入學的師范類、 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 |
相同材料 |
證件 |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
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
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 ||
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復印件 |
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復印件 | ||
表格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 | |
思想品德鑒定表 |
思想品德鑒定表 | ||
體檢表 |
體檢表 | ||
照片 |
1寸照片2張 |
1寸照片2張 | |
不同 材料 |
學業(yè)成績單原件 、復印件。實習鑒定表(在崗教師不需提供鑒定表) |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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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應屆畢業(yè)生在申請認定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須由學校統(tǒng)一向認定機構提供畢業(yè)生證明、錄取名冊、畢業(yè)名冊。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網上申報后自行導出打印。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在黃梅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hmxedu.com)下載,須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居委會)簽字蓋章。
③《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在黃梅教育信息網下載,在縣黃梅縣中醫(yī)院體檢,體檢結果一年內有效。
現場確認前,申請人須按上述要求做好準備。在現場確認時提交完整紙質申請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發(fā)放證書
申請人憑受理憑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在黃梅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領取。如代領,則需填寫委托書(在黃梅教育信息網下載),由代領人憑委托者、受委托者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領取。
在認定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713-3326782
六、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補辦程序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補辦須在原發(fā)證機構辦理。
1、在《黃岡日報》《鄂東晚報》報刊刊登遺失申明。
2、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填寫一式兩份。
3、遺失申明見報一個月后,攜帶報紙原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一寸照片兩張到原發(fā)證機構辦理。
附件下載
黃梅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