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報名須知
一、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2016年我省教師資格的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后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確認報名繳費。未按規(guī)定時間現場進行報名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網上報名時間
9月12日至9月20日(開放時間: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
三、網上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①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②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根據系統(tǒng)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注意:申請認定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的,網報時請選擇“惠州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確認點請選擇“惠州市教育局”。
(二)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三)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五)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以致無法登錄的責任自負,如確實需要重新設置登錄密碼的,須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現場辦理。
(六)請申請人自行填寫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處簽名)”、“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并交相關部門蓋章。
(七)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四、網報現場確認
(一)我市市直學校(含公辦中職學校)和各縣(區(qū))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報名繳費時間:2016年9月27日-9月28日兩天,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報名及繳費手續(xù)的,作放棄處理。
(二)現場確認地點: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麥地路2號)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2261072
(三) 現場確認流程:證件初審→證件復審→上交資料及簽訂相關承諾書→繳費→拍照及領取回執(zhí)單。具體流程請參閱附件。注意:因需采集申請人電子照,確認時必須本人到確認點辦理。
(四)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必須是申請人網報成功后直接在網報頁面打印出來的申請表,需雙面打印,自行下載空白申請表打印或手寫的申請表無效);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見附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5.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普通話測試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根據省語委辦的要求,凡外省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必須提供與普通話等級證書領證年份吻合的戶籍、學籍、工作證明,且其普通話測試成績能從國家、省普通話測試管理官方網站查詢到,否則需在戶口(或工作、學習)所在地重新報名參加測試。
7.近期藍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張(與貼在申請表及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且與上傳的照片一致);用作辦理教師資格證使用。
8.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不用提供以上報告或證明,但需出具編制使用通知卡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如無編制使用通知卡,可在學校所屬的教育局人事部門開具在編在職證明,并加蓋當地教育局人事部門的公章。學校開具的在編在職證明無效。)
注意:未進行學歷認證的申請人請即到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惠州代理點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地址:惠州市麥地路2號市教育局辦公大樓7樓702室,聯系電話:2399622)。認證畢業(yè)證書即可,無需認證學位證書。
9.①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供含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及成績合格(缺一不可)的學業(yè)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②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教育學(二)(課程代碼00442)或教育學B(課程代碼08050)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課程合格證書人員提供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③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10.申請認定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開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等級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11.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一式一份。(只需填寫個人資料部分并貼好照片上交,無需自行體檢。自行體檢的報告無效。)
12.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上報材料目錄表(貼在個人申報材料檔案袋上面)(見附件)。
13.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有關規(guī)定,測試者應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240元。按市政府財政規(guī)定,采用有“銀聯”標志的借記卡刷卡繳費,F場確認報名處不收取現金。
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藍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到現場確認前,請申請人嚴格按照上報材料目錄表(見附件)的順序排列好相應表格(請自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和復印件(復印件請統(tǒng)一用A4紙),并用夾子夾好屆時交給工作人員審核。
惠州市教育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學歷、自學考試“兩學”合格證書、普通話等有關證件和材料進行核查,發(fā)現故意造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按我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處理: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網上公布測試時間:10月中旬(具體時間以現場確認當天領取的回執(zhí)單上顯示的為準)
測試時間:10月中下旬(具體時間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測試地點:待定(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2016年需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
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教育學(二)(課程代碼00442)或教育學B(課程代碼08050)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
六、體檢
申請認定高中和中職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由市局統(tǒng)一安排。請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院體檢(體檢費自付),自行到其他醫(yī)院體檢無效。體檢的時間和地點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七、審批發(fā)證
申請人現場確認通過,需要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測試合格,且體檢合格后,認定機構進行審批發(fā)證。大約發(fā)證時間:2016年12月或2017年第一季度(具體時間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附件:1、2016年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流程圖
2、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上報材料目錄表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4、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5、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指引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二:2016年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報名須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