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統(tǒng)一部署,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4月11日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商丘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工作單位在商丘行政區(qū)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試合格人員(按2015年以前學歷標準認定)。
(二)學歷標準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3.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四)思想品德:符合教師職業(yè)基本要求。
(五)體檢合格,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等。
三、時間安排
1.咨詢報名時間:4月11日—4月15日(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區(qū)教體局,咨詢電話見附件1)
2.網報時間:4月18日—4月29日(網報流程詳見附件2)
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受理申請材料、證書發(fā)放等后續(xù)相關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本地實際進度統(tǒng)籌安排,本年度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應于7月29日前完成。
未盡事宜,請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或查詢“河南省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hnjszg.gov.cn)、商丘市教育局(www.sqedu.gov.cn)。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