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jù)《河南省關于2016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漯河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工作單位在漯河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二)申請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試合格人員(按2015年以前學歷標準認定)。
(三)學歷標準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3、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jù)《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4月18日至22日
申請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類)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普通話等級證、學歷證書原件)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
2、體檢時間:4月23日上午
申請人持身份證和體檢表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3、網上報名時間:4月18日至29日。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其余申請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4、現(xiàn)場確認時間:5月10日至13日
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教育局人事股現(xiàn)場確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省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師范生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
(6)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招生計劃表、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0)大一寸照片一張,所有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
5、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8月15日
申請人持身份證到縣區(qū)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報名咨詢電話:
源匯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2388912
郾城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3325180
召陵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3383985
臨潁縣教體(科)局人事股:8865868
舞陽縣教體(科)局人事股:7136379
市教育局人事科:5997876
漯河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