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政府批準,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石柱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52名,其中縣級機關直屬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8名,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114名、特校教師1名、幼兒教師9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石柱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縣級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石柱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2”)、《石柱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幼兒及特教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3”)。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大學生;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6.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址:石柱縣人力資源市場(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zhèn)玉帶南街15號,老法院院內)聯系電話:73339515(縣人社局冉老師),73339406(縣人社局李老師),73336961(縣衛(wèi)生局傅老師),73338997(縣教委人事科陳老師)。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中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考。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特別緊缺專業(yè)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報名點(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zhèn)玉帶南街15號,老法院院內)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值200分。報考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醫(yī)學類)的,公共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詳見“附件2”;報考特校教師、幼兒教師崗位的,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專業(yè)科目詳見“附件3”;報考其余崗位的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詳見“附件1”。
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5月8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60%。
(四)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若某一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參考人數之比達不到1:3的,則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科目實際全部參考人員平均成績的80%,方可進入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于筆試當日晚22時前,在縣人力社保局機關辦公大樓底樓(玉帶南街15號)張貼欄和“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5月9日上午9:00~12:00。未按時間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地點:石柱縣人力資源市場(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zhèn)玉帶南街15號,老法院院內)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根據報考崗位及要求,持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若某一崗位擬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足1:2,可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六)面試
面試比例: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某一崗位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該崗位招聘指標(特別緊缺專業(yè)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聘指標數=進入面試人數×1/2,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時間及地點:報考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和特校、幼兒教師崗位的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5月10日上午,其它考生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5月11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間要求到達面試考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方式及分值:特校及幼兒教師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幼兒(特殊教育)教師專業(yè)技能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余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各崗位面試分值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次日下午17時前,在縣人力社保局機關辦公大樓底樓(玉帶南街15號)張貼欄和“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筆試總成績、專業(yè)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應屆畢業(yè)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后續(xù)程序按《協議》規(guī)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者,若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yè)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并將本人檔案、《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員須在石柱縣服務滿5年后方可向縣外流動,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協議向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培養(yǎng)費和違約金。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石柱土家族自治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縣級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rar
附件2.石柱土家族自治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rar
附件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幼兒及特教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