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和城市管理工作,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員61名,其中男性56名,女性5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退伍軍人優(yōu)先;
4.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戶籍,其他人員限本縣戶籍;
5.具備崗位所需的體能、技能和其它條件;
6.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4年6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報名。
2.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張,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1)。
3.報名費:100元/人。
4.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
5.開考比例為1:2,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四、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形式,總分100分,閉卷答題。
2.筆試內(nèi)容為行政法規(guī)(含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和城市管理相關(guān)知識(具體見附件2)。
3.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忌鷳{身份證于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退伍軍人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
5. 筆試成績、加分情況于筆試結(jié)束后2個工作日內(nèi)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考生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體能測試
1.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1: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試項目: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厘米;女子組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0厘米)。
六、體檢和考察
1.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經(jīng)過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縣城市管理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缺額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舉報投訴。舉報電話:0518-88161909。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不低于1500元/月,并繳納社會保險。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guān)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其他
1. 擬聘用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擬聘用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2. 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
3.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聯(lián)系人:宋主任,聯(lián)系電話:0518―88161172。
附件: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城市管理局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