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
2、愛崗敬業(yè),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基礎知識,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按人社部發(fā)[2010]19號、浙人公[2005]68號、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文件及有關通知執(zhí)行)。
二、招考單位及具體條件(附后)
三、招考錄用程序
1、報名。
(1)時間:2014年9月15日、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地點:東陽市人力資源市場[汽車東站南200米,振興路(東端)609號四樓];
(3)報名方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組織報名。
、賵竺唔毴鐚嵦顚憟竺(報名表在東陽人才網www.dyrc.gov.cn下載),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兩張,交考務費每科40元;
、趫竺麜r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關工作經歷證據(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脫產在讀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的資格參加報名考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組織報名人員現(xiàn)場對報名資料(資料不全者作不合格處理)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和參加筆試人員的準考證號及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東陽人才網上公布。
每人僅限報一個崗位。
2、筆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職位名額3倍時,酌情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報考人員可以退回所交考務費),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筆試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兩科總分)按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平均分劃定最低分數線。
筆試時間初定于9月27日,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面試。
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最后一名如筆試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
面試前三天,入圍面試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已有工作單位的或已與工作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須提供原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面試的證明。未提供證明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不能按時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協(xié)議)關系的將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4、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聘計劃2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5、考察聘用。
(1)體檢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及在考察、公示過程中自動放棄的,缺額人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動放棄的,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4)考察合格公示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jiān)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2)考生報名后應及時上《東陽人才網》查詢有關通知(領取準考證通知、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綜合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網上公布),各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試筆試成績全部由計算機自動合成,報考人員不再查對成績。
(4)根據東政辦發(fā)[2011]312號第十條“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錄用為公務員、正式職工的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錄用后應轉為非農業(yè)戶口!奔笆形嘘P之規(guī)定,被聘用人員在辦理轉正定級前須先辦妥農轉非手續(xù),逾期不辦者作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579-86675715 監(jiān)督電話:0579-86655369
本公告由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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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陽市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一覽表.rar
2.2014年浙江東陽市招聘鎮(zhèn)鄉(xiāng)街道事業(yè)綜合服務中心人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rar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