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創(chuàng)建于1947年,是經教育部、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省屬公辦全日制外語類高校,是全國僅有的2所公辦外語類高等職業(yè)院校之一,是海南省外語語種最多、外語專業(yè)最齊的高校,2009年已順利通過教育部人才培養(yǎng)工作評估。學院占地300多畝,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生活設施齊全,教學條件優(yōu)越。學院現(xiàn)有英、日、韓、俄、德、法、西班牙和葡萄牙8個語種,近30個專業(yè),形成了“以外語類專業(yè)為主體、英語類專業(yè)為龍頭、旅游類專業(yè)為導向、外貿類專業(yè)為支撐”的多語種、多專業(yè)協(xié)調發(fā)展格局。為適應學院快速發(fā)展需要,決定在2014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優(yōu)秀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面向全國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和教師職業(yè);
(4)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在職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的。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見附件2。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2014年學院擬招聘16人,其中專任教師12人,教輔人員1人,管理人員3人,具體崗位和人數見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
通過海南省政府網、海南省教育廳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海南人才招聘網和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網進行發(fā)布。
(二)組織報名
1. 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由學院人事處受理。
2. 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3日09∶00—2014年11月6日17∶00。
(2)報名地點
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號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人事處(綜合樓608)。
(3)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林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98-63297741
郵箱:rsc668@163.com
3.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應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屬在編在崗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等。
報名材料要求: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xù)。報名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經考試合格擇優(yōu)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還。
4. 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須填寫《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可從學院網站上打印填寫,并將電子版發(fā)至:rsc668@163.com,應聘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須按以下格式書寫:“姓名+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最高學歷+應聘崗位”,書寫格式不規(guī)范的郵件視為無效郵件),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相關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評估意見書等。
(3)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多報將取消報名資格。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應聘人員應留意網上資格審查結果。
(三)資格審查
2014年11月11日前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布。需考試招聘的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或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tǒng)一核發(fā)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核、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核、考試組織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1.考核招聘
英語教師(崗位一、崗位二)、俄語教師、法語教師(崗位一)、旅游專業(yè)教師(崗位二)、鋼琴教師、電子商務教師崗位實行考核招聘。依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9號)的有關規(guī)定,成立由學院及省教育廳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數為7人,其中學院及省教育廳有關人員不超過60%。堅持平等、擇優(yōu)、競爭的原則,以技能考核、面試的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適應崗位的能力進行量化考核計分。技能考核、面試均為百分制,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按總分數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考察體檢人選。如該崗位應聘人員未獲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時,取消該崗位招聘?己藭r間:2014年11月29—30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招聘
除上述考核招聘的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實行考試招聘。
(1)筆試
①筆試時間
2014年11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4年11月22日09∶00—17∶00;地點為: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人事處(綜合樓608)。應聘人員應憑身份證按時領取《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诠P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要內容,兼有公共基礎(教育學、心理學、職業(yè)教育政策、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的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布。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酃P試要求
考生憑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場進行筆試,開考20分鐘后,不再允許遲到的考生進場考試。
、芄P試成績公布
2014年11月27日前,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2)面試
、倜嬖噧热菖c形式
管理、教輔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
、诿嬖嚂r間與地點
2014年11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勖嬖嚾藛T的確定
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
、苊嬖嚳脊贋槊拷M7人,由學院及省教育廳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學院及省教育廳有關人員不超過60%。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前三天,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分數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菝嬖嚱Y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嚦煽冊趯W院網站上進行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學院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所空缺名額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院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應及時報送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學院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院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我院將與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我院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間待遇
按照學院同類聘用人員待遇執(zhí)行。
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紀檢監(jiān)督電話:63298613
1.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2.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2014年人才招聘計劃表.rar
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
2014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