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郫縣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老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4〕25號)和《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規(guī)定及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郫縣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郫縣教師管理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2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nèi)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核對校驗原件前取得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
二、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六)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nèi)人員參考的,須經(jīng)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七)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nèi)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2014年11月20日00:00至12月3日24:00
照片審核:2014年11月20日09:00至12月3日17:00
資格審查:2014年11月20日09:00至12月4日17:00
網(wǎng)上繳費:2014年11月20日00:00至12月4日24: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請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cdpta.gov.cn)報名。
3.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以免核對校驗原件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及聘用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應聘人員因聯(lián)系電話號碼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如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4.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仔細了解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信息。
(1)報名注冊
應聘人員須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 至160KB之間)。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網(wǎng)絡審查和繳納筆試考務費。
(2)信息填報
應聘人員應如實準確完整填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nèi)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果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有郫縣教育局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資格審查表》1-2日后,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網(wǎng)絡審查。
(4)報名繳費
經(jīng)網(wǎng)絡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50元/科)。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除職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退費截止時間:2014年12月19日。報名成功后,打印《資格審查表》,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在2014年12月19日前的工作日內(nèi),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qū)W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4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
(5)加分資料審查
經(jīng)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政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日。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nèi)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服務協(xié)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0日(收集加分材料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交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郫縣南外街何公路9號)辦理加分手續(xù)。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打印準考證:已繳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0日憑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