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湘潭大學公開招聘方案
湘潭大學座落在毛澤東同志的故鄉(xiāng)——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學,學,F設有24個學院(教學部、系),先后與西班牙萊昂大學和烏干達馬凱累累大學合建孔子學院2個,84個本科專業(yè)。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和非教學人員,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確保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在本學科有較深的學術造詣,有國內領先或世界先進水平的學術成就,科研成果無知識產權糾紛;
4、學術思想活躍,與國內外同行有著廣泛的學術聯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學科領域的世界發(fā)展前沿;
5、學科帶頭人年齡應當在55歲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學術帶頭人年齡在45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二)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4、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yè)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5、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獲得博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須于2015年8月31日前獲得碩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6、身心健康。
(三)應聘非專任教師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4、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專職輔導員崗位要求年齡在28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均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獲得相應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5、凡招聘要求為本科學歷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不能畢業(yè)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報名;招聘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在讀博士研究生報名;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湘潭大學網站等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
(1)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和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專任教師崗位,報名時間:2015年3月28日-2015年6月30日。
(2)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和非專任教師崗位,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2、報名方式
(1)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和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專任教師的崗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http://zp.xtu.edu.cn/)對崗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的電子文檔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未通過“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報名者,視同未報名。提供的相關材料如有弄虛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和非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的方式。應聘者請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湘潭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xtu.edu.cn/)“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對崗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英語等級證等相關材料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未通過“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報名者,視同未報名。
2015年4月22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5年4月24日—4月25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請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帶畢業(yè)學校推薦信)、英語等級證和其它相關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湘潭大學人事處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發(fā)放準考證。
未參加現場資格確認者,視同自動放棄。提供的相關材料如有弄虛假者,取消應聘資格。經現場確認,符合報名資格的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人事處網頁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和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專任教師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和非專任教師崗位,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原則不低于3:1的比例。對于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和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專任教師的崗位采取試講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應聘“碩士及以上學歷”專任教師崗位:采取面試和試講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講占綜合成績的70%,綜合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試講: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面試試講,但如應聘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數10倍以上,學校將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僅作為面試試講的入圍條件。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試講入圍人選,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主要測評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試講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教學水平、課堂掌控能力等。
(3)應聘非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應聘實驗員和醫(yī)師崗位的,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30%、實際操作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閉卷考試。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達不到1:3的比例,則該崗位筆試合格線降低為50分,降為50分后仍達不到1:3的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主要內容為:
①機關管理、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和專職輔導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40分、寫作占60分。
②實驗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40分、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知識占20分、寫作占40分。
③醫(yī)師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基礎知識(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面試設置合格分線為60分。
實際操作:入圍面試人員全部參加實際操作,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動手能力。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靸热葜饕橇私馄湔嗡枷、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新入職博士,學校給予安家費15萬元,科研啟動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5萬元;被聘用的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等高水平師資,學校提供人才引進待遇,具體標準和方式面議;被聘用的其它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2074(樊老師肖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31-58292133(監(jiān)察處)
附:2015年湘潭大學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rar
湘潭大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