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省政府招待處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屬事業(yè)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主要職責:承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及省直有關部門的會議等公務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商務賓客和零散客人的接待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的接待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5年省政府招待處擬公開招聘管理崗位人員4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015年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資格審查等要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安排(請查閱《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準考證發(fā)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知識。面試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省政府招待處顯著位置張貼公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件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學歷學位高低順序依次確定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brsw.cn)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處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 0311-87025931轉3022(省政府招待處人力資源部)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處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