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廣東省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教育局局系統(tǒng)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均衡發(fā)展,現(xiàn)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職員。
一、招聘職位、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shù)共計125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職位表》)。
二、報考者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戶籍)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應屆畢業(yè)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2015屆畢業(yè)生以及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吧鐣藛T”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報名時畢業(yè)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yè)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應聘人員以及2015屆畢業(yè)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5屆畢業(yè)生以及應聘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人員,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5年版)(見附件2)或無專業(yè)代碼,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報考。
4、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以2015年5月5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9年5月5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通過考試的擬聘用社會人員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2015屆畢業(yè)生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無法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9、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核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網上填報資料:2015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00,報考者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絡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系統(tǒng)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可在5月8日后自行登陸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網絡初審。
3、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成功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5年5月15日17: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4、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jù)所學專業(yè)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普通中學的教師職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等。中職學校的筆試內容為中職教育學、心理學等。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核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全部進入資格核查。
5、符合條件的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經網上報名、現(xiàn)場資格核查通過后,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yōu)樽罱K總成績。
(三)資格核查
1、資格核查時間:預計在6月3-5日,具體時間以電話另行通知為準,請考生在此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資格核查地點:詳見附件1招聘職位表中相對應的各單位聯(lián)系地址。
3、參加資格核查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核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核查的依據(jù)。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核查時提供現(xiàn)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通過資格核查者方可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核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核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核查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核查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核查,將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核查。
6、資格核查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預計在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
2、面試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招聘職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試教、說課、專業(yè)技能測試、實操、面談等。各職位的具體面試形式由聘用單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成績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4、按筆試、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偝煽冞_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
(五)體檢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其他職位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疾觳捎谜{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疾觳缓细裾撸∠赣觅Y格?疾觳缓细竦模赣脝挝豢砂纯偝煽兊母叩鸵来芜f補。
(七)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配合聘用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xù)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通過資格核查、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
(二)具備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xiàn)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廣州市教育局可根據(jù)工作進度適當調整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并及時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請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五)關于各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筆面試問題,請撥打附件1職位表中的聘用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進行詳細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020-22083696,監(jiān)督電話:020-22083710。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rar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5年版).rar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