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反恐處突隊伍建設,解決當前社會復雜形勢與警力不足之間的矛盾,切實發(fā)揮特勤人員在維穩(wěn)處突、打擊犯罪、搶險救援、服務群眾等警務實戰(zhàn)中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以此推動平安英吉沙縣建設,經(jīng)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特警大隊特勤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招聘人數(shù)
報名合格人數(shù)在45人以上時,招聘15名;報名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45人時,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3:1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shù)。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6月25日至1997年6月25日期間出生);
2、男性,戶籍不限,民族不限。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責任心強,自愿長期從事特勤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缺陷,面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體型勻稱、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7米,裸眼視力均在4.8及以上;
6、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交流能力;
(三)招考對象
1、復轉軍人需高中及以上學歷。
2、全日制警察院校畢業(yè)生需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下列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執(zhí)法部門或者其所在單位正在調查的;
2、因違紀違法,正在執(zhí)行處分、處罰的;有犯罪前科的;
3、曾經(jīng)因違法違紀被單位辭退、學校開除、部隊除名的;
4、直系親屬中有違反“四不承諾”及公安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政治問題者或者犯罪行為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體檢、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安排
(一)發(fā)布簡章
在喀什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ksrsrc.gov.cn)、英吉沙縣政府網(wǎng)(http://www.yjs.gov.cn/)以及英吉沙縣廣播電視頻道發(fā)布招考信息,考生可以在以上網(wǎng)址查詢。
(二)報名、繳費及準考證領取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5年 6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
2、報名地點:英吉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報考人員須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電子照像;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對照招考條件,在英吉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英吉沙縣招聘特警大隊特勤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報名時需提交畢業(yè)證、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退伍、復員證書;警察院校畢業(yè)證;受過表彰獎勵或有專業(yè)特長的人員,要攜帶相關證明。
4、考試報名費:報名費 200元。
5、領取準考證:符合報考條件者于2015年 7月11日到英吉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6、要求:報考者要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報考。凡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經(jīng)查實后,一律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察政審、體檢
按照報名人數(shù)確定進入考察政審、體檢范圍。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政審工作主要由縣公安局負責,采取村(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縣公安局三級政審方式進行政審,出具政審報告(異地考生由戶口所在地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協(xié)調政審),在擬聘用前政審結束。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分基礎體能和特種技能二種測試,其中基礎體能測試分三項,第一項:5公里武裝越野;第二項:100米短跑;第三項:1分鐘俯臥撐;特種技能測試分一項,第一項特種技能;
2、體能測試分值計算方法
體能測試實行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其中基礎體能測試占體能測試的50%,特種技能占體能測試的50%。體能測試后,按綜合成績達到合格以上的,按照排名前三分之二的人數(shù)進入筆試階段(最多不超過45 名)。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答題語種為漢語。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5%?荚嚪秶鸀楣不A知識和公安業(yè)務知識。通過筆試后,按照參加筆試人員前三分之二的人數(shù)進入面試;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5%。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加分項
1、黨員加2 分;
2、部隊兵齡每滿一年加0.5分、公安專業(yè)院校每滿一學年加0.5分;
5、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的考生,按照總成績=體能成績50%+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加分項的計算方法,按照擬聘用人數(shù)和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公示和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經(jīng)培訓合格者,擬聘用為特警大隊特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報縣人社局備案。體檢、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有異議經(jīng)調查屬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再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進行。
六、聘用待遇
特勤人員聘用后,與英吉沙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一年一考核,如年終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現(xiàn)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情節(jié)的,解除其勞動關系,報備縣人社局。特勤人員屬縣公安局自聘人員,其待遇由縣財政保障,招聘的特勤人員不具有主體執(zhí)法資格,無執(zhí)法權,6年內不得報考其他部門,縣公安局不承諾轉警事宜。
七、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在招錄過程中,要體現(xiàn)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競爭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格按照程序要求認真開展好各項工作。
(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招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招錄工作公開、透明,考試結果及時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xiàn)象,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