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我院決定公開招錄15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和人數(shù)
(一)招聘崗位:法官助理、書記員;
(二)崗位職責:
1、法官助理:辦理調卷、刊登公告等手續(xù);核對、接受當事人提交的證據(jù)材料;負責庭前交換證據(jù)及調查取證工作;接待律師閱卷,辦理相關手續(xù);辦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有關事宜;審核有關罪犯執(zhí)行、釋放被告人等手續(xù)材料,負責贓款贓物的處理等工作;采取保全措施;主持庭前調解;負責主審法官交辦的簡單案件的審判文書及裁判文書的校對工作;完成主審法官交辦的其他與審判業(yè)務相關的輔助性工作。
2、書記員:辦理案件的接收、登記、移交手續(xù);填發(fā)傳票、出庭通知書,協(xié)調排期開庭、負責將有關訴訟文書交由專人送達工作;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法庭審理過程的記錄工作;監(jiān)督到庭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名;負責調解筆錄、合議庭評議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筆錄等記錄工作;負責裁判文書的打印、蓋章及交付送達工作;接收上訴案件的上訴狀,送達后裝訂案卷,交由審判管理辦公室移送市中院;完成訴訟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錄入工作;做好已結案卷宗的裝訂、歸檔工作;填制結案報表,報送司法統(tǒng)計資料;按規(guī)定填發(fā)有關罪犯執(zhí)行、釋放被告人等手續(xù)材料;完成主審法官及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人數(shù):法官助理8名,書記員7名,共15名。
二、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二)法官助理需具有法律專業(yè)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司法考試的優(yōu)先),書記員需具有全日制大學?埔陨蠈W歷(大學本科以上的優(yōu)先);
(三)龍門縣籍優(yōu)先,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歸納能力(書記員要求計算機中文錄入及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五)熟悉常用的辦公軟件(office2003以上版本及wps等);
(六)細致認真、踏實肯干,吃苦耐勞、身體健康,身體條件適應崗位要求;
(七)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薪酬待遇
按《關于調整我縣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龍機編[2015]2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含績效工資等)。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31日-8月13日(早上8:00-11:30,下午 14:30-17:30,時間共10個工作日)。
(二)報名地點:龍門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大樓六樓政工科,聯(lián)系電話0752-7869928。
(三)報名方式:
1、網(wǎng)上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登陸龍門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longmen.gov.cn)下載并填寫《龍門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1份。
2、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工作單位(或居委、村委)意見、無刑事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資格等證書的,須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
(四)報名資格審查
1、初審。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在報考期間,報名者本人持有關證書、證明等到龍門縣人民法院政工科接受資格審查,提交《報名表》及相關材料。經(jīng)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發(fā)證時間另行通知)。
2、復審。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選須提交報考所需有關證書、證明等材料到龍門縣人民法院接受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未參加考試按自動放棄處理。
2、筆試主要對應試者進行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參考書。
3、在考生筆試分數(shù)中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
4、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陸網(wǎng)站查詢。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成績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陸網(wǎng)站查詢。
六、體檢
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及相關規(guī)定嚴格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 [2010]276號)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不服從安排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龍門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longme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給予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九、其他須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擬聘用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的;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員不服從安排的;
4、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請批復。
附表:
龍門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